飛機降落時男子拒關(guān)手機并辱罵空乘 被行拘5日

圖:在飛機上鬧事的違法男子已送拘留所執(zhí)行行政拘留。 警方供圖
北京男子王某6月2日乘飛機到廣州談生意,飛機降落湖北十堰市武當山機場時拒不配合檢查并辱罵乘務員。飛機機組通過機場塔臺報警。飛機降落后,十堰市公安局武當山機場分局將違法行為人王某帶走,并依法對其處以行政拘留5日。
武當山機場公安分局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6月2日9時25分,北京南苑機場飛往十堰武當山機場的KN5829中國聯(lián)合航空機組通過機場塔臺報警稱,有名乘客在飛機上鬧事,請求處理。
該工作人員發(fā)來的通報材料顯示,接到報警后,分局立即安排4名警力前往5號廊橋等待飛機降落。飛機落地后,民警將違法行為人王某、機組人員、乘警和證人分別帶至分局了解詳細情況。
經(jīng)查,當日9時許,乘務員杜某在飛機下降過程中按規(guī)定對客艙進行安全檢查,發(fā)現(xiàn)旅客王某正在使用耳機,欲確認其電子設備是否處于關(guān)閉狀態(tài),并告知在飛行過程中,使用電子設備會影響駕駛艙與地面塔臺的無線電通訊系統(tǒng),影響駕駛艙操縱系統(tǒng)。
武當山機場公安分局工作人員說,王某開始不理會并拒絕接受檢查,空姐再次要求確認。王某說,“耳機是我用來遮聲音,你傻X啊!”隨后,空警數(shù)次要求檢查設備,王某最終承認手機在飛行全程一直處于開機狀態(tài)。
上述工作人員說,王某是北京人,今年35歲,當天在武當山機場經(jīng)停前往廣州談生意。
武當山機場公安分局的通報稱,根據(jù)《治安管理處罰法》第34條第2款之規(guī)定,王某在航空器上使用可能影響導航系統(tǒng)正常功能的器具、工具,并不聽勸阻,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目前已送拘留所執(zhí)行。
責編:xw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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