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機場集團有限公司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
6月21日,首都機場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會議由集團公司董事長王長益召集、主持并講話,集團公司董事、總經理人選劉春晨,集團公司董事、工會主席閻欣參加會議,集團公司黨委委員、經理層人選、監事會副主席列席會議。
會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和《首都機場集團有限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經中國民用航空局提名,聘任劉春晨同志為公司總經理。
會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和《首都機場集團有限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在中國民用航空局提名后,經總經理劉春晨同志提名,聘任高世清為公司副總經理,聘任姚亞波為公司副總經理(集團有限公司正職級),聘任韓志亮、郟建青、宋鹍、杜強為公司副總經理,聘任沈蘭成為公司總會計師。
王長益指出,以首都機場集團有限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召開為標志,集團公司正式進入了一個新的規范化發展階段。
王長益要求,要深刻認識公司制改制的意義。他指出,全面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一項重大決策。2016年7月召開的全國國有企業改革座談會,習近平總書記作出重要指示強調,要堅定不移深化國有企業改革,著力創新體制機制,加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在集團公司干部會議上,馮正霖局長強調,要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兩個“一以貫之”重要論述精神,推動黨的領導與公司治理深度融合,深化公司制改革后的公司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王長益指出,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落實民航局和馮正霖局長要求,通過公司制改制,將集團公司打造成為獨立的市場主體,建立規范高效的公司治理機制,進一步聚焦主責主業,打造具有創新能力和國際競爭力的世界一流機場管理集團,更好地服務國家戰略和民航強國建設,實現高質量發展。
王長益要求,要不斷加強黨的領導,理清權責邊界,實現黨的領導與公司治理相融合。他指出,習近平總書記在2016年10月全國國有企業黨的建設工作會議上發表的重要講話,深刻回答了關系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和黨的建設的一系列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為推進國企改革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科學指南。以全國國有企業黨的建設工作會議為標志,我國新時代國有企業改革理論已經完善成熟,進入到加強黨的領導和完善公司治理相融合的新階段。他要求,集團公司要以公司制改制為契機,探索出加強黨的領導和完善公司治理相融合的具有集團公司特色的新的實踐。一是確保黨委在公司治理結構中的法定地位,發揮好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實的領導作用;二是確保董事會的決策機構地位,發揮好定戰略、作決策、防風險的作用;三是確保經理層的執行機構地位,使經理層專心致力于謀經營、抓落實、強管理;四是確保監事會的監督機構地位,確保監事會獨立行使監督職責。
王長益要求,各治理主體要找準定位,發揮作用,推動集團公司改革發展。他指出,本次會議聘任了集團公司經理層,標志著經理層人員已正式到位。各治理主體要充分認識自己的定位和角色,不缺位、不越位,不相互替代、不各自為政,要充分發揮自己的角色功能,相互協作、互相補位,推動集團公司改革發展。
最后,王長益對董事履職提出要求:要忠實履行職責,對出資人負責,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要勤勉工作,投入足夠時間和精力行使職權;要加強調查研究,了解行業和集團情況,獨立、謹慎地對決策事項進行表決。
據悉,2015年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就提出推進公司制改制、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完善現代企業制度的改革任務。幾年來,國家先后下發《關于進一步完善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的指導意見》、《中央企業公司制改制工作實施方案》、《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方案(2020-2022年)》等系列改革政策文件,都對推進國企改革改制提出了明確要求。民航局也先后下發《關于深化局屬國企改革指導意見》等系列文件對公司制改制提出要求。在民航局的指導下,集團公司領導、相關職能部門做了大量工作,開展內外部調研、進行深入研究、向民航局多輪請示匯報,在今年4月得到了民航局的正式批復。首都機場集團有限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正式召開是集團公司新時代改革再出發的重要里程碑,具有重要的歷史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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