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齊哈爾機場:一旅客機上拒絕關閉手機被拘留
日前,一名旅客在飛機上違法使用手機,在齊齊哈爾機場落地后,被齊齊哈爾市公安局處以拘留處罰。
5月19日,旅客趙某乘坐KN2267航班,由北京至齊齊哈爾,在飛機即將起飛滑行過程中,趙某多次拒絕機組要其關閉手機的提示,且態度惡劣任性,機組人員啟動了機上干擾事件程序,采取全程錄像,對其違法行為取證并鎖定證據。航班落地后,該旅客被機組按程序移交齊齊哈爾機場公安分局處理。
齊齊哈爾機場公安分局嚴格落實民航局公安局“六嚴”工作要求,積極協調屬地公安機關,對該旅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給予趙某治安拘留處罰。
機場警方提醒廣大旅客,在中國所屬航空器上必須遵守中國相關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在使用中的航空器上使用可能影響導航系統正常功能的器具、工具,不停勸阻,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中國民航總局公安局第174號令》規定,對違反規定使用移動電話等遙控電子設備者,經機組成員勸阻、警告、仍堅持不改者,對其設備暫時予以扣押保存。對制止不聽者予以制服,移交機場公安處理,并依法給予行政拘留處罰,造成航班延誤,依法要求行為人賠償損失。
如果旅客需要在飛行過程中看電影、聽音樂,可以使用MP3、筆記本電腦、平板電腦等設備,但不能使用手機,且應聽從空乘人員指示。機場警方提示,對于任何可能造成航空器安全隱患的行為,都將按照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責編:xwxw
免責聲明: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國際空港信息網”的稿件,其版權屬于國際空港信息網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時必須注明:“文章來源:國際空港信息網”。其他均轉載、編譯或摘編自其它媒體,轉載、編譯或摘編的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對其真實性負責。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時必須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來源。文章內容僅供參考,新聞糾錯 [email protected]
- 上一篇:美一機場多架小飛機被強風掀翻 損失慘重
-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