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涂媽帶娃坐飛機忘帶娃證件 補辦娃信息得先證明母子關系
日前,一位年輕媽媽向哈爾濱機場派出所求助,她準備帶一歲孩子乘坐飛機返回漠河,卻忘了帶孩子的戶口本,希望警方提供臨時身份證明。然而就是這樣一份臨時證明,讓機場警方聯系了多個部門才開出。機場警方提醒乘客,出于安全,警方開具臨時身份證明是有前提條件的。
9月4日12時20分許,一名年輕媽媽抱著孩子來到哈爾濱機場派出所。“我忘了帶孩子的戶口本,請給我開一張孩子的臨時身份證明。”執勤民警了解得知,這名母親用孩子的身份證號購買了機票,但卻因為臨時有事將孩子的戶口本等證件提前郵寄回漠河。她認為只要用孩子的身份證號就可以給孩子開一張臨時身份證明登機。
然而,因為孩子僅有一歲,并沒有身份證,機場警方無法查到相關信息查證孩子身份和與這名女子的關系。
為了安全起見,機場警方聯系了母子的戶籍所在地派出所,但對方也無法證明兩人的母子關系。隨后,機場警方聯系到孩子出生地醫院,對方緊急調取了孩子出生證明的存根,并拍照傳給機場警方。通過孩子出生證明,確認兩人母子關系后,民警為孩子辦理了相關證明,護送兩人登機。
機場警方提醒乘客:在購買機票時,一定要注意,使用哪種身份證明購買機票,就要攜帶哪種身份證明辦理登機手續。警方只能對用身份證號購票的旅客開具臨時身份證明,使用護照、警官證、學生證等其他證件購票的,警方無法提供臨時乘機證明。同時,乘客在出行時一定要看好身份證有效期,憑借過期的身份證件也不可以登機。
責編:xw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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