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機場:冒用他人證件,僥幸心理莫要存
近日,在廈門高崎國際機場4航站樓通道內查獲一起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的不安全事件。驗證員小王對張女士進行人證對照時,發現身份證相片與本人的真實相貌明顯不符。張女士自稱:“我微整形了,弄了鼻子還打了瘦臉針,都弄了有好幾個月了。”安檢員并沒有被張女士的“謊言”騙到,經過再次辨認和核對,發現張女士所說的話前后矛盾,支支吾吾。最終張女士承認使用妹妹的證件,由于兩人比較相像,張女士故意以整形為借口。安檢員將張女士移交了航站樓派出所處理,張女士后悔極了:“妹妹因為有急事,做不成飛機,我剛好也打算借此機會去旅游,所以我用了她的證件來坐飛機,沒想過后果這么嚴重的”。
廈門機場安檢提醒廣大旅客:面對即將春運來臨,廈門高崎機場旅客數量有所增加,為確保出行安全,高崎機場警方加大了對危害民航運輸秩序類違法行為的打擊整治力度。乘坐飛機時應使用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而冒用他人證件屬于嚴重的違法行為,請嚴格遵守民航乘機的各項規定,切勿給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同時,廈門機場安檢在此提醒廣大乘機旅客:乘坐飛機時應使用本人合法、有效身份證件,證件丟失、過期的可以到航站樓警務工作站辦理《臨時乘機證明》,使用偽造的居民身份證、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的,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相關規定,處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或者處10日以下拘留。
根據民航局相關規定:禁止旅客使用變造、偽造或冒用他人證件乘機,一經發現將依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外出乘機旅行或出差請帶齊本人的證件并且要核實好證件的有效期,如果證件忘帶或證件過期,在廈門機場出發的旅客可到機場安檢大廳旁機場派出所開具臨時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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