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機場:心存僥幸“藏火”登機 得不償失被罰一千
近日,一名年逾七旬老漢在哈爾濱機場安檢時,被查出腰帶內藏匿一只打火機,隨后被移交機場警方處理。這是2015年民航局重申 “禁火令”以來,哈爾濱機場公安局派出所查獲的第165起“藏火”事件。
2月3日,七旬老漢趙某欲乘坐3U8844次航班由哈爾濱飛往濟南。在機場安全檢查時,安檢人員發現趙某眼神飄忽,動作僵硬,神情緊張。經嚴格檢查,安檢員在其腰帶內發現一只打火機,隨后將其移交機場警方處理。面對民警,趙某表示,明知打火機不能帶上飛機,可是為了圖方便,還是決定嘗試一下。想不到機場安檢如此嚴密,更想不到的是處罰如此嚴厲。趙某當日行程被取消,同時面臨1000元的行政罰款。
2015年8月 ,國家民航局發布了《關于禁止旅客攜帶打火機、火柴乘坐民航飛機的公告》,重申旅客乘機禁止攜帶火機、火柴等行為。2015年9月,國家民航局再次下發《關于旅客攜帶打火機火柴乘坐民航飛機法律責任告知書》,重申旅客違規攜帶火種的法律責任。實施至今,全國先后有數千起藏匿打火機、火柴的行為被查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中國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條例》規定,違反此相關規定的當事人將面臨治安拘留和高達5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同時,當事人行程將被取消。
機場警方鄭重提醒:千元天價火種不是兒戲,為了您和他人的出行安全,切莫心存僥幸。
責編:xw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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