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機場周邊增設45處探頭 出租車賣客停車將受限

圖:出租車轉賣乘客被執法人員查處。
福州長樂國際機場出租車盤客、賣客,社會人員拉客,摩托車、私家車等非法營運現象時有發生。昨日,市交通執法支隊在機場冒雨執法。
昨日15時,記者跟隨執法人員前往長樂機場。一個多小時后,執法人員發現,在機場外加油站邊,長樂日達出租車“閩ATE535”將機場內上車乘客轉賣給世紀風公司的“閩AT7788”市區出租車。執法人員亮明身份控制兩車,將司機帶去做筆錄。
經調查,“閩ATE535”司機向乘客開價180元前往福州市區,再以80元的價格賣給原本空車返回市區的“閩AT7788”,賺取100元差價。兩輛出租車中途甩客、不按計價器收費,將被處罰。又過了半小時,執法人員查處兩輛無牌證三輪摩托車,兩車涉嫌非法營運被查扣。
據了解,市交通執法支隊整合交通執法機場執法所、機場運管所人員,做好機場交通運營秩序和出租車通道的管理,執法持續至每天最后一趟航班到達。另外,由支隊陸路督查科統籌,抽調一大隊機關稽查科人員組成機動隊,對機場周邊出租車盤客、賣客、非法營運等行為進行嚴厲打擊。該支隊還將協調機場公安,打擊社會人員拉客行為;協調長樂市公安局,及時處置各類暴力抗法事件。
“執法部門將升級技防手段,在機場及周邊重點區域安裝45個高清探頭,掌握各類車輛經營性違法違章行為的證據。”據介紹,執法部門對查處的盤客、賣客出租車出臺規定:一年內第一次被查處的,禁止出入機場停車場七天;一年內第二次被查處的,禁止出入機場停車場一個月;年內第三次被查處的,全年禁止進入機場地區運營。非法營運的“黑車”被查處一次,禁止進入機場停車場。
此外,執法部門將整合市區出租車和長樂77輛出租車的GPS定位系統,接入長樂機場交通執法所,便于實時監管出租車。
責編:xw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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