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集團破產重整 新海航年內重啟
1月29日下午17點,海航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海航集團”)發布公告稱:“我集團收到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出的《通知書》,主要內容為:相關債權人因我集團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申請法院對我集團破產重整。”
這也是自2020年年初海航集團海南省聯合工作組(下稱“工作組”)宣布進駐海航集團,協助其化解龐大的債務問題所面臨的風險以來的,相關工作的一次重大的進展。
海航集團在當天1月29日下午17點召開了一場旗下產業板塊和分子公司參加的會議,宣布了這一消息。
據參與會議的相關人士向《華夏時報》記者透露,破產重整是工作組在對海航集團債務進行深入摸底之后,認為能夠真正實現風險化解的唯一路徑。為此工作組去年用了相當長的時間制定重組方案,并通過與債權人和上級主管部門等多方溝通,最終形成了一個成型的方案。
此前,工作組在總結近一年來對海航集團危機處置的問題時曾表示,通過對海航集團及旗下兩千余家企業的資產、負債、關聯往來等逐一核查,理清了整個集團的資產底數、管理結構、股權關系和債權關系。
海航集團內部人士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進入破產重整階段之后,公司將通過債權轉移、股抵債、留債展期清償等多種方式降低負債水平,從而達到保證投資者利益的目的。
多個參加會議的消息來源表明,此次重整工作最快將在今年年中完成。
按照工作組的說法,海航集團重整方案是按照“法治化、市場化、可操作性”原則,獲得相關部門對破產重整思路的理解和支持,并向絕大部分債權機構進行了介紹,被認為是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
前述海航集團內部人士向《華夏時報》記者透露,考慮到海航這個品牌在過去二十幾年時間里建立和積累的價值,同時在航空運輸業經營方面所具有的深厚基礎,因此在重整之后完全可以成為一家具有市場競爭力的航空公司,因此也將會改變此前多元化的經營思路,確立以航空業為核心的理念。
隨著重整方案的出臺,包括海航集團以及工作組的相關調整也在依據不同階段的歷史使命而做出調整,比如工作組組長顧剛在1月22日宣布辭去海航集團執行董事長和董事的職務,并在此后海航集團黨委換屆選舉上當選新一屆海航集團黨委書記,同時選舉產生了由包括了海航集團旗下各板塊主要負責人在內九人組成的海航黨委。而海航集團創始人、董事長、原黨委書記陳峰并未進入新一屆黨委名單。
而作為重整方案的一部分,對于此前一步步走向“債務黑洞”的相關責任人追責工作也在陸續展開。
在29日發布的公告中,海航集團方面同時表示,“將依法配合法院進行司法審查,積極推進債務處置工作,支持法院依法保護債權人合法權益,確保企業生產經營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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