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行郵稅調整 昆明機場海關提醒購物需理性
昨日,記者從昆明海關獲悉,從今日起,云南省將對進境物品進口稅(俗稱行郵稅)稅目稅率進行調整。
4月8日,海關總署按照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調整進境物品進口稅有關問題的通知》(稅委會【2016】2號)規定,對進境物品進口稅稅目稅率進行調整,進境物品主要指個人郵遞物品、進境行李物品以及其他個人自用物品。
昆明機場海關人員提醒,進出境旅客攜帶申報單所列的需向海關主動、如實申報,并接受海關驗核,辦理相關手續。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2000元人民幣以內(含200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單一品種限自用、合理數量,但煙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國家規定應該征稅的20種商品等另按有關規定辦理。
進境居民旅客攜帶超出5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進境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超出人民幣2000元的,海關僅對超出部分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征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全額征稅。
此外,進出境旅客可以提前登陸海關總署網站,搜索《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進口稅稅則歸類表》、《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完稅價格表》進行了解,購物時一定要理性消費,買東西算好價格。另外,海關在審定完稅價格時,境外購買物品的憑證是重要參考資料,旅客最好保留購物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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