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機場昨日現“詐彈” 當事男子被治安拘留9天
圖為當事男子虞某某。 溫都記者 姚卡/攝
在機艙里,一句不經意的玩笑話,讓自己蹲進了班房。溫州市公安局機場分局昨天證實,一男性旅客對機組工作人員稱自己的隨身行李中有“炸彈”,導致航班延誤近兩個小時。昨晚,該男子涉嫌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被警方處以治安拘留9天的處罰。
據經辦此案的戴警官介紹,昨天上午9時40分許,由溫州龍灣國際機場飛往廣州白云機場的ZH9682航班機組人員報警稱,機上一名男性乘客自稱隨身行李中有“炸彈”。隨后,民警趕到事發飛機上,將當事男子虞某某帶回詢問。
虞某某系瑞安塘下人,今年44歲。據虞某某稱,昨天他準備去深圳與妻兒會合,在春節前打理好生意之后,就和家人一起回溫過年。當天,他隨身攜帶三件行李,其中一件是用紙箱包裝的某品牌電壓力鍋,航班座位號為12C,緊鄰艙內安全通道。
“當時其他兩件行李都放在行李架上,唯獨壓力鍋放不下了,就放在了座位旁的通道上。”虞某某說,當時乘務員要求他把紙箱放入行李艙,但他卻稱紙箱放的是“炸彈”。“當時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一想到壓力鍋使用不當會爆炸,就隨口冒出一句‘炸彈’。”事后,虞某某后悔地說,他之前也曾聽說有人謊稱機上有“炸彈”而被處罰的新聞,但沒想到后果會這么嚴重。
虞某某說,乘務員和機上部分乘客都曾警告或勸告他,不可以開這樣的玩笑,他也立即改口說紙箱里是壓力鍋而非“炸彈”。但乘務員為了安全起見,請示機長后,向機場公安報警。結果,由于虞某某的輕率行為,溫州龍灣國際機場啟動應急預案,對事發飛機進行清艙檢查,所有旅客下機重新安檢,所有行李復檢,原定于當天上午10時起飛的航班因此延誤1小時43分鐘。
據機場警方介紹,雖然經調查證實,這次是“詐彈”事件,虛驚一場,但從去年至今,溫州機場曾發生過數起類似事件,影響頗為惡劣。如去年4月,一名47歲的永嘉籍男子攜帶密封的紅色塑料桶登機,當乘務員詢問其桶內為何物時,該男子不耐煩地說了句“這不是炸彈”,結果招來民警,被處以治安拘留7天;去年11月,某男子撥打國航客服熱線,稱由上海浦東飛往溫州的國航CA1968次航班上藏有危險物品,導致機上所有人員及行李物品需重新安檢,男子也被警方抓獲。
機場警方有關負責人提醒乘客,類似“炸彈”、“炸機”、“劫機”、“爆炸”等詞匯,應當避免在機艙內以任何形式說出,即使如“不是炸彈”等否定語氣的用語,也同樣需禁用,以免引起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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