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攜椰子硬闖美蘭機場安檢被罰款
5月16日,記者從海口美蘭國際機場獲悉,近日,一名旅客攜帶椰子等液態物品通過機場安檢時強行闖關,被安檢人員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2008年,國家民航局實施禁液令,冰綠茶、可樂、礦泉水、椰子等液態物品不允許帶上飛機,但仍有不少旅客不了解或不理解,存在僥幸心理。近日,一名旅客在經過機場安檢時,欲圖將椰子等液態物品帶上飛機,在安檢人員的再三解釋和勸阻下仍強行闖關。隨后,該名旅客被機場安檢人員按照規定控制,并移交公安機關處理,被公安機關依法處以罰款。
為方便旅客乘機,減少不必要的麻煩,美蘭機場溫馨提醒廣大乘機旅客:根據國家民航局的規定,礦泉水、飲料、牛奶、海水、果凍、煉奶、沐浴露、洗發水、化妝品、果醬、椰子、花露水、洗手液、隱形眼鏡藥水、屏幕清洗液、酒類(依據航空公司標準執行)、頭油、發膠、剃須泡沫、蜂蜜等液態物品禁止隨身攜帶,但可以辦理托運。
同時,旅途中自用的爽膚水、潤膚露、防曬霜等化妝用品可限量隨身攜帶,每種化妝品限帶1件,且單品容器容積須小于100毫升或100克,總量不能超過1000毫升或1000克,并應置于獨立包裝袋內,接受開瓶檢查。其中,飲料、洗發水、沐浴露等不屬于旅途必備的化妝用品,均須進行托運。
責編:admin
免責聲明: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國際空港信息網”的稿件,其版權屬于國際空港信息網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時必須注明:“文章來源:國際空港信息網”。其他均轉載、編譯或摘編自其它媒體,轉載、編譯或摘編的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對其真實性負責。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時必須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來源。文章內容僅供參考,新聞糾錯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