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攜可疑液體被攔 為泄憤稱廈門機場有炸彈
今年6月15日上午11時許,廈門高崎國際機場原本平靜的候機樓里氣氛驟然緊張起來。16部警車開來,20名協警、50名民警緊急出動,用最快的速度翻檢了210個垃圾箱、300多個花盆和樓內所有衛生間,就為尋找一樣東西——炸彈。真相很快被查清,是有人謊報“案情”,又是一起“詐彈”事件。近日,湖里區法院以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判處男子汪某有期徒刑二年。
今年6月15日,29歲的吉林男子汪某來到廈門高崎機場,準備換乘飛機。他的隨身行李中,有個裝有液體的小瓶子。過安檢時,警惕的安檢員攔下了汪某,要檢查瓶子里究竟是什么液體。安檢員只為認真履行職責,可沒想,在汪某看來這是沒事找茬,沖動的他在安檢口和工作人員發生爭執,拒不按要求過檢。
時間,就在這一來二去的爭執中過去,汪某因此錯過了上飛機的時間。懷恨在心的他很快就轉身偷偷撥打110,夸張地對著電話那頭說:“廈門機場里有炸彈。”緊接著,就出現了文章開頭那一幕——警察在機場緊張地搜尋炸彈,此時的汪某就躲在人群中。
當天中午12時,專案組在市公安局合成作戰專班的支持下,鎖定犯罪嫌疑人。在機場候機樓一家餐廳里準備吃飯的汪某被警方抓獲,此時距他報假警還不到一個小時,那部他用來打報警電話的黑色手機也被當場搜出。
近日,湖里區法院以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判處汪某有期徒刑二年。
相關法規
《刑法》規定,編造爆炸威脅、生化威脅、放射威脅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關于審理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編造、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的同時又構成其他犯罪的,擇一重罪定罪處罰。
責編:xwxw
免責聲明: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國際空港信息網”的稿件,其版權屬于國際空港信息網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時必須注明:“文章來源:國際空港信息網”。其他均轉載、編譯或摘編自其它媒體,轉載、編譯或摘編的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對其真實性負責。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時必須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來源。文章內容僅供參考,新聞糾錯 airportsnew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