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白云機場查獲30.02公斤冰毒 歷年之最
12月11日,廣州海關向媒體通報近期查獲冰毒走私大案的情況。日前,白云機場海關查獲凈重達30.02公斤的冰毒走私案,這是廣州海關歷年來查獲的最大一起走私冰毒出境案,犯罪嫌疑人為新西蘭籍男子加某爾和澳大利亞籍女子卡某達,經偵查,該女子不存在犯罪的主觀故意,現已被釋放回國。目前該案仍在進一步偵辦中。
11月8日21時55分,廣州海關隸屬白云機場海關在對自廣州飛往悉尼的CZ325航班進行監管時,發現兩件旅客托運的手提行李袋存在異常。隨后,海關關員將行李所屬的兩名同行旅客卡某達、加某爾帶至查驗區,并要求打開托運行李,發現行李拉鏈被強力膠粘死;打開行李,其中塞滿了真空袋,真空袋填充可疑顆粒狀物品。經鑒定證實為毒品冰毒,共60袋,凈重30.02公斤。后經偵查,發現此次走私毒品犯罪是加某爾所為。沒有證據證明卡某達有參與此次走私毒品犯罪的主觀故意,目前已將其釋放回國。
廣州海關緝私局偵查處副處長饒紀勇介紹,兩人為朋友關系,均持旅游簽證入境,行程經中國、悉尼最后到新西蘭。與以往走私手段隱蔽小額不同的是,本案幾乎未做任何偽裝,而且數量巨大。饒紀勇表示,處理涉外犯罪會嚴格遵守本國法律規定,不管是哪國人,只要在中國境內犯罪,就適用于中國法律。
據了解,今年1月起至今,廣州海關開展打擊毒品走私的“布網”行動,截至目前,共查獲毒品案件193宗,繳獲毒品391公斤,抓獲犯罪嫌疑人79人,其中外籍嫌疑人63人,澳大利亞籍11人。12月1日以來,海關總署開展打擊毒品走私“紫光”專項行動,廣州海關查獲10宗毒品走私案件,繳獲毒品50.68公斤,抓獲嫌疑人12名,其中涉及澳大利亞案件4宗,繳獲毒品35.97公斤,抓獲澳籍嫌疑人1名。
饒紀勇表示,近年來,廣州海關與澳大利亞海關和聯邦警察加強執法合作,雙方定期交換涉及對方的毒品走私案件數據和情報線索。去年5月,澳大利亞聯邦警察和廣州海關協同作戰,在廣州、深圳、悉尼三地同時行動,查獲冰毒8公斤,抓獲犯罪嫌疑人3名。之后在兩國司法部門批準下,廣州海關向澳方移交毒品樣品和藏毒郵包等證據,用于澳方檢控,創下我國司法實踐中毒品證據移交出境的首個范例。
■鏈接
涉及外籍人員走私毒品犯罪的法律法規
《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條 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一)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二)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
(三)武裝掩護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
(五)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
《禁毒法》
第五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據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按照對等原則,開展禁毒國際合作。
責編:xw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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