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機上鬧事 不應成為法外之地
重慶飛香港航班在7500米高空,前后排乘客竟為瑣事打架,差點讓飛機返航。
中國乘客向泰國亞航空姐潑開水的事件還未淡去,昨日又有媒體曝出,由重慶執飛香港的國航CA433航班上,前后排乘客之間因瑣事而發生肢體沖突,在萬米高空大打出手,差點讓飛機返航。
近年來,飛機上鬧事的案例發生不少,無論是出境還是國內,中國乘客的彪悍形象躍然。這,并非是感嘆一聲“丟人”就能平息的事情,在國民素質問題上,負面清單很長,從側面反映出社會道德體系崩壞的現實。
除了憤怒,我們也許應該學會在公共場所說話行事,而在道德規范失靈之時,法律應成為維護公共秩序的底線。也就是,飛機上乘客鬧事,不應成為法外之地。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中國乘客里外都丟面子
最近這一周,“中國乘客大鬧航班”事件持續發酵。12月11日,兩名中國游客在亞航曼谷飛南京的航班上侮辱泰國空姐,潑空姐方便面,男乘客揚言炸飛機……
事后,國家旅游局在13日晚發出通知,責成江蘇省旅游局調查處理亞航航班游客不文明事件,對涉嫌違法違規行為給予嚴厲處罰,并稱擬將涉事游客不良行為信息通過省旅游行業協會納入個人信用不良記錄,并擬對涉事旅行社和旅游團領隊進行相應處罰,擬將涉事游客納入不良記錄。
可是,就在人們已開始淡忘這件事之時,中國乘客再度“出手”了。昨日微博爆料稱,當日上午9點,由重慶飛往香港的國航CA433航班上,飛行途中機上乘客打架。
該微博下配有2張照片,一張為微信朋友圈截圖,一張為事發現場圖。圖片顯示,機艙左側前后兩排乘客共4人正絞纏在一起,互相大打出手。其中,前排一女乘客頭部頂到了行李架,頭發飛揚,雙方絲毫不顧在一旁勸架的空姐。
“7500米空中打群架,差點點讓飛機返航”,微信朋友圈中寫道,“前排兩個女的嫌后頭的娃兒吵,后頭嫌前頭的位置調得擋腳,然后就吵,然后就打”。
昨日下午4時40分許,國航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香港警方已介入調查,具體事件還在調查了解過程中。
一周之內,連續發生兩起惡性事件,這讓本來就好評不多的中國乘客又在負面清單上記錄了重重的一筆,可謂里外都丟了面子。
涉及危害公共安全 “空鬧”為何逃過了刑法
談起中國乘客飛機鬧事的案例,大都會一聲嘆息,套用一句臺詞,那就是“素質是硬傷”。可是,最重要的其實不是素質問題,而是法律問題。
近年來,國內乘客鬧事的行為屢見不鮮,如2012年6月12日,桂林機場一旅客飛機上尋釁滋事被行政拘留5日;2012年8月6日,昆明長水機場旅客闖入停機坪“攔飛機”,6人被行政拘留;2013年6月17日,天津飛往杭州的航班上,兩男子為吸煙大鬧飛機被拘留10日……
然而,從公開報道的情況而言,對“空鬧”的處理似乎遺漏了相關法律賦予的刑事追究權利。要知道,飛機在高空飛行時,一旦飛機上的人們發生激烈的肢體沖突,將極大威脅到數百人生命安全和公共安全。
那么,法律又是如何規定的呢?《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聚眾擾亂車站、碼頭、民用航空站、商場、公園、影劇院、展覽會、運動場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聚眾堵塞交通或者破壞交通秩序,抗拒、阻礙國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情節嚴重的,對首要分子,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第一百二十三條:對飛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員使用暴力,危及飛行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而《民用航空法》第二百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尚不夠刑事處罰,應當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處罰。
那么具體到哪種程度夠刑事處罰、哪種程度只能治安處罰?專門研究航空法的四川大學法學院黃力華副教授認為,航空法雖沒有明確,但民航總局和各地機場有非常細化的規定,在執行上,國內偏向于溫和,警方多采取批評教育手段,在嚴重影響航空秩序的情況下最多采取拘留等行政手段,“不過,目前還沒有聽到過動用刑法對其量刑的例子”。
對乘客敢于說“不” 美國處罰鬧事者最高判20年
在國際上,飛機上的任何干擾機組成員履行職責、干擾航班安全飛行或是危及機上人員安全的行為被稱為“空中暴行”,通常機組人員會先進行規勸、警告,必要時會采取約束性措施,刑事處分案例頗多。
2012年9月2日,一架瑞士航空的空客A340飛機計劃從蘇黎世飛往北京,在飛機到達俄羅斯上空時,兩名中國男子突然打了起來,而且勸阻不住。因為當時是在俄羅斯上空,機長擔心打斗場面繼續惡化會威脅到飛行安全,又因為迫降俄羅斯可能導致機上乘客入境簽證比較麻煩,所以返航。不過,兩個打架的中國乘客被瑞士機場警方逮捕并拘留,最后被瑞士政府刑事處分。對此,瑞航表示,安全永遠是瑞航首要的準則,機組成員完全遵照相關的規定和程序進行處置。
不僅瑞士,美國、英國、加拿大都對航空安全極其重視。其中,美國通過《國土安全法案》、《安全飛行條例》等一系列完備的法律來加強國家航空安全。美國FAR法規125部第328條規定:任何人不得攻擊、威脅、恐嚇或干擾機組人員履行職責,非法干擾機組行為會被判2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舉個例子,2007年7月,一名女乘客在美國一航班途中,不僅對自己的孩子動粗,還在空姐拒絕提供酒后潑空姐飲料,結果這名女乘客被空乘人員用膠帶捆在了座位上。不僅如此,后來該乘客還因此在監獄中度過了3個月。為什么美國如此嚴格?專家表示,美國的航空公司對機組人員的權益保護很全面,對旅客投訴的取證也非常完善,所以機組人員敢于對旅客說“不”,一旦旅客不遵守規定且不聽勸阻,就會被視為挑釁行為,機長就會以“危害飛行安全”為由拒絕鬧事乘客乘坐飛機。
新聞
拌飯
那些年
飛機上“彪悍”的中國乘客
在“天上”打架,已不僅僅是“無知者無畏”的“不文明”,這是對國民素質、安全知識、法制意識的多重考驗。這次國航乘客打架事件,讓我們再次想起那些年飛機上“彪悍”的中國乘客。
■事件1:
2012年6月,8L9881次航班由昆明飛往沈陽經停武漢時,3名女子在該航班飛行過程中上演“武打戲”。
起因:前排座位往后調整,遭到后座抗議。
結果:飛機降落在首都機場后,3名乘客被帶到了機場派出所做筆錄。
■事件2:
2012年8月29日某政委被曝在南航合肥飛往廣州的CZ3874航班上“毆打空姐”。
起因:在飛機上因為行李放置問題要求移動機內固定設備被拒。
結果:該政委于同年9月2日停職檢查,接受組織進一步處理。
■事件3:
2012年9月7日,在四川航班塞班飛上海的航班上,出現多位乘客互毆的場面。
起因:兩人為了一個后排閑置座位打了起來,最后發展成群毆。
結果:飛機差點返航,影響極其惡劣。
■事件4:
2012年10月6日川航執行南寧-武漢-哈爾濱3U8726航班上,一幫乘客將一年輕爸爸給打了。
起因:拿行李時身體摩擦由此發生爭執并動起手。
結果:年輕爸爸被打得嘴里冒血,飛機上的安全員前來阻攔,也被打了幾下。
■事件5:
2014年4月,在泰國飛北京航班上,3名中國乘客持用餐的刀叉互毆。
起因:因用餐時嫌對方吃飯聲太大。
結果:飛機降落在首都機場之后,這三名乘客和部分乘客及空乘一起被帶到了機場派出所做筆錄。本報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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