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泉水瓶藏易燃液體“任性”而為 難過青島機場安檢關
近日,青島機場安檢連續查獲旅客利用礦泉水瓶藏匿易燃液體,因違反民航局相關乘機規定,相關旅客及違禁品均被交送機場公安部門處理。
1月20日下午13時左右,青島機場安保公司旅檢部在國際5號通道執行安檢任務,安檢員發現一名韓國旅客包內,有液體一瓶,于是通知開包員進行檢查,開包員征得旅客同意后打開行李,發現該旅客所攜帶的是一瓶無標識不明液體,經詢問,該旅客回應此液體是化妝品,是擦臉用的,安檢員十分警惕,對該物品進行了試燃檢查,發現該液體遇明火發生爆燃,于是再次詢問,該旅客仍然一口咬定是化妝品,但話語間難掩緊張情緒。這時工作人員突然感到頭暈惡心,身體有些不適,馬上聯想到可能是由于剛才檢查該物品造成,果斷將該旅客控制,并將旅客及所帶液體移交機場公安部門處理,后經公安詢問證實,該旅客所攜帶的乃是樹脂膠,屬于易燃液體,燃燒后散發刺激性氣味。
無獨有偶,1月22日 16:44分左右,旅客宋某(男)乘坐CZ6225前往上海浦東經過國內7號安檢通道時被開機員發現其包內有一瓶礦泉水,開機員立即通知開包員對其行李進行檢查,開包員在對其行李檢查時,該旅客聲稱自己行李內沒有礦泉水,并在旁一直催促開包員說“我很著急,快趕不上飛機了,你們抓緊點兒”。當開包員從一個快遞包裹內取出一瓶類似礦泉水的液體時,該旅客聲稱是隱形眼鏡液,后經檢查確定該瓶裝液體是高度易燃的稀料。
稀料危險特性:易燃,其蒸氣與空氣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熱能引起燃燒爆炸。與氧化劑接觸會猛烈反應。在火場中,受熱的容器有爆炸危險。其蒸氣比空氣重,能在較低處擴散到相當遠的地方,遇明火會引燃。
青島機場在此提醒廣大乘機旅客,為保障您的順暢出行,請勿攜帶違禁品登機。
責編:xw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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