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誤開飛機艙門被拘十日 警方回應稱有依據
烏魯木齊一旅客誤開飛機應急艙門被拘10日引發網民熱議,部分網友質疑處罰是否過重,也有不少網民表示,安全門附近都有警示標志,空乘人員也會及時提醒,乘客一般不會無辜主動觸及。烏魯木齊機場電視中心供圖
中新網烏魯木齊3月17日(記者 王小軍)烏魯木齊一旅客誤開飛機應急艙門被拘10日引發網民熱議,部分網友質疑處罰是否過重,也有不少網民表示,安全門附近都有警示標志,空乘人員也會及時提醒,乘客一般不會無辜主動觸及。
3月14日17點50分左右,民航新疆機場公安局接到烏魯木齊機場現場指揮中心指令,有旅客在UQ2505航班上打開應急安全門。接報后民航新疆機場公安局民警立即前往15號廊橋,到達UQ2505航班后經對UQ2505航班機組人員及相關旅客調查詢問確認是15排E座的旅客打開應急安全門,遂將該旅客帶回公安局審查,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三款民航新疆機場公安局對其予以行政拘留十日處罰。
網民“煥乎其有文章”說,每一架飛機的安全門上都有明顯的警示,起飛前空姐都會提示的。網民“自由自在784461”表示應該檢查一下該安全門把手上方是不是有明顯的“不得隨意觸動”的紅色警示標志。如果沒有,那就不是乘客的責任,而是航空公司的責任。在這樣嚴肅的法律責任的問題上含糊不得。
網民“我自清風”認為,這是“完全沒道理的事情,又不是特意去開的,誤開而已,自己管理問題,要罰拘留10也太重了,最多教育下在加點其它處罰就行了”。網民“xuzhanlin”表示,應當在安全門處文字注明,禁止碰動!既然是誤拉,稍微的處罰一下罷了。
就以上網民關切話題,記者17日采訪了烏魯木齊航空公司人力資源部經理丁一峰,他說,飛機上安全門位置都會有明顯的警示標志,明確禁止旅客觸碰,不管哪家航空公司都會有提示。
“空乘人員第一件事情就是針對安全應急門附近旅客作安全提醒,是必行的一道程序,第一時間講解危險性和必要性,安全是第一位的。”烏魯木齊航空市場部負責人李峰說。
烏魯木齊市機場公安局刑警支隊政委朱曉斌接受采訪時表示,當日接警后,民警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發現安全門附近確實有警示標志,了解到熊某是無意拉動安全門手柄。
“對于網民關切的處罰是否過重,依據《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同時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結合當事人認知態度及未造成嚴重后果等因素當事人被處行政拘留十日。對于熊某的處罰是公正、公平、客觀的處理。”朱曉斌說。
記者了解到,《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航空器內禁止盜竊、故意損害或者擅自移動救生物品和設備。同時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情節嚴重者還可能被處以治安拘留及罰款等處罰。危及飛行安全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可依法追究刑責。
責編:admin
免責聲明: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國際空港信息網”的稿件,其版權屬于國際空港信息網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時必須注明:“文章來源:國際空港信息網”。其他均轉載、編譯或摘編自其它媒體,轉載、編譯或摘編的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對其真實性負責。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時必須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來源。文章內容僅供參考,新聞糾錯 airportsnew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