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鬧”案件頻發 深圳機場警方加大處置力度
記者從深圳機場了解到,繼4月6日一名女性旅客在深圳機場因破壞機場廣播設備被拘十五日后,4月8日,又有一名男性旅客因在登機口砸壞設備被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處罰。
據統計,從今年1月至今,深圳機場公安共辦理擾亂航空器秩序案件6宗,另辦理4宗以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和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的案件,多名“任性”旅客被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
機場公安介紹,4月8日12時30分許,在深圳機場航站樓54號登機口,一名男性旅客欲乘坐深航航班飛往襄陽,因航班發生延誤,不滿意工作人員的解釋,將登機口前面柜臺上的人工呼叫機砸落在地上,導致機器無法正常使用。
接到報警后,機場公安分局派出所民警立即到場處置,并將涉嫌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的嫌疑人謝某某傳喚至派出所作進一步調查處理。
經查,違法行為人謝某某,深圳戶籍,37歲,大學文化。當天中午,其乘坐的深航航班因對方機場天氣原因而延誤,對檢票柜臺工作人員的答復不滿意,便故意將置于檢票柜臺上的人工呼叫機砸落在地,導致機器設備損壞,影響現場正常保障工作。調查過程中,謝某某對自己故意損壞機場設備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機場公安介紹,根據初步評估,雖然謝某某損壞的設備價值不是特別大,但其行為比較惡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機場公安對謝某某依法處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處罰。
據統計,從今年1月至今,深圳機場公安共辦理擾亂航空器秩序案件6宗,其中3宗情節較為嚴重的,對當事人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另外3宗情節輕微的對當事人進行了行政處罰;辦理以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和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的案件共4宗,均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另外還辦理了攜帶違禁物品案件2宗和冒用他人身份證件案件1宗。
機場工作人員提醒,造成航班不正常的原因通常比較復雜,如天氣原因、空中交通管制、旅客原因、航空公司飛機調配等等。在遇到航延時,旅客要合法、理性地維權。打砸設備、擅自打開航空器艙門、沖擊柜臺、占領機坪等行為不僅違反了《航空安保條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甚至還會觸犯《刑法》,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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