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地震取消尼泊爾之旅 25%機票退票費引質疑
一場8.1級的強震,打亂了市民蔣女士籌劃半年的尼泊爾之旅,更讓她糟心的是,致電航空公司要求退票,被告知須扣手續費600元。“機票一共才2300多,手續費就扣了這么多,這合理嗎?”昨日,蔣女士致電本報新聞熱線訴苦。
去年8月,市民蔣女士制定旅行計劃,準備由武漢去往西藏,再由西藏前往尼泊爾。為此,8月9日,她在中國南方航空公司官網上預定一張聯程機票:10月2日從尼泊爾加德滿都飛往廣州,10月3日再由廣州轉機回武漢。加上稅費,機票總價2386元。
計劃沒有變化快,由于行程變動,蔣女士放棄了尼泊爾之行。她當即致電南航客服要求退票,客服則建議她改簽機票:“您可以在一年之內改簽到任意日期。”
蔣女士一合計,接受了客服的建議,決定日后再挑選合適時機改簽機票。誰曾想,籌劃了半年的尼泊爾之旅,因為一場8.1級的強震徹底改變。“地震以后,我打消了去尼泊爾旅游的念頭。”蔣女士致電南航客服要求退票,卻被告知退票須扣600元手續費。“機票一共才2300多,手續費就扣了將近三成。”蔣女士大吃一驚,質疑其合理性。
退票收取手續費,是否有規可依?昨日,蔣女士提供的機票訂單信息中,“使用條件”一欄中確有注明“取消,客票完全未使用,罰金為CNY600.0”字樣。
昨日,記者就此致電南航客服人員?头藛T坦言,訂單中的“罰金”即為手續費。手續費為何如此高,對此,客服人員查詢后補充道,蔣女士購買的是經濟艙折扣票,改退票時均須扣除一定數額的手續費,“不清楚為什么扣600元,這是公司的規定”。
近期,不少航空公司為涉及尼泊爾的航班免費辦理改退票服務,蔣女士的機票能否享受這一優惠條件?客服人員表示,此優惠僅限購票日期在4月25日(含4月25日)之前,起飛日期在4月25日(含)到5月25日(含)之間的航班,蔣女士無法享受這一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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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訂單具備法律效力
湖北普明律師事務所律師邱華分析,旅客通過航空公司官網購買了機票,訂單相當于《旅客運輸服務合同》,具備法律效應,航空公司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改退票業務,沒有問題。
業內人士介紹,各家航空公司對于改退票手續費的規定不盡相同,一般根據機票折扣力度而定,折扣力度越大,手續費收取比例越高,從5%至50%不等,部分特價機票甚至不接受退票。旅客預訂機票時,應看清各航空公司退改簽條款,以免造成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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