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新疆貨運查處強光手電筒鋰電池
近日,南航新疆分公司貨運部安檢站在一批發往北京的貨物中,查處了兩箱共計28塊強光手電筒專用鋰電池,及時消除了一起空防隱患。
當日晚上22時左右,是一天貨量較集中的時候,貨檢員正在一絲不茍的檢查著每一票貨物,突然一批申報品名為電子配件的貨物中顯示出疑似鋰電池的圖像。安檢人員立即對貨物進行復檢,并要求貨主開包檢查,經確認,該批貨物中包含2箱28塊強光手電筒的鋰電池,但貨主并未申報。目前該貨物已依照相關工作流程,交機場派出所處理。
據了解,此次查處的28塊強光手電筒鋰電池,容量較大,且沒有防碰撞的包裝。按規定,強光手電筒這類物品一旦被意外啟動即可產生高熱,容易引發火災。在運輸中必須將能產生熱量的部件或能源裝置卸下,防止意外發生。另外,由于鋰電池正負極之間是一層僅可以通過金屬鋰離子的高分子薄膜,這種高分子薄膜的強度很低。在航空運輸中,受氣流影響,飛機易產生顛簸,貨物之間相互碰撞就有可能損壞這層薄膜,導致電池短路,短時間內放出大量的熱,從而引發燃燒或者爆炸,嚴重影響航空飛行安全。所以航空收運鋰電池需如實申報,并遞交UN38.3檢測報告、1.2米跌落試驗報告等相關文件。
鋰電池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用品,但在進行航空貨物托運時則需要按照其專門的收運程序進行運輸,南航新疆貨運的貨檢人員憑借著專業的技術以及高度的責任心,不放過一絲威脅航空安全的隱患,時刻守衛航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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