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飛機不關機被拘留男子不服告機場警方
乘客范某因被認定在飛機起飛滑行過程中拒不關閉手機且不聽勸阻,被北京南苑機場公安分局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處罰決定。范某不服,起訴要求撤銷處罰決定。昨天,豐臺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范某是一名法律工作者,他起訴稱,2015年1月6日21時20分,他乘坐航班由呼和浩特飛往北京南苑。飛機靜止狀態中,他左側座位一名男子向他提出關閉手機。他因晚餐喝了白酒,見陌生男子對他指手畫腳、說三道四很生氣,問對方是何人。對方說是空乘人員,但他并沒有看對方佩戴胸牌等。
范某說,那名男子叫來空姐,空姐稱那名男子是安全員,并向他大嚷大叫,態度蠻橫。雙方發生爭執后,空姐讓他關閉手機,他便將手機交與空姐。空姐關閉后還給了他。范某說,當時飛機還沒有開始滑行,空姐走到前艙,他看到有的乘客陸續在關閉手機、系安全帶。
飛機降落后,他被派出所帶走詢問接受調查。北京南苑機場公安分局以他在飛機起飛滑行過程中拒不關閉手機且不聽勸阻為由,對其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處罰決定。
范某不服,他表示,當時飛機沒有滑行,在他與空姐爭執時,不少乘客就站立并在使用手機。他也沒有拒不關閉手機,更沒有不聽勸阻。他將北京南苑機場公安分局訴至法院,要求撤銷對方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
北京南苑機場公安分局辯稱,處罰是在事實清楚的基礎上作出的,案件辦理無不當之處。分局的代理人出示了飛機上安全員、空姐、乘客的證言,他們均稱當時飛機已經進入滑行狀態,不是靜止。
南苑機場公安分局的代理人表示,不關閉手機會影響飛機導航系統正常功能,尤其在起飛和降落時,飛機導航系統打開,最容易造成影響。南苑機場公安分局對其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處罰決定,希望法院維持。
目前,范某的拘留還沒有執行,如果他最終敗訴,還是需要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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