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米高空觸動飛機應急安全門 乘客被追究刑事責任
近日,民航新疆機場公安局辦理了新疆首起旅客因擅自觸動飛機應急安全門而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件。
2015年06月18日民航新疆機場公安局接到地面指揮中心指令:有旅客在CA4191航班上擅自觸動飛機應急安全門,致使飛機駕駛艙內安全門預警系統預警。19時11分該航班落地后,新疆機場公安局民警迅速出警展開偵查工作。經立案偵查,查明旅客陳某在飛機飛行過程中(飛行高度10000米、速度每小時850公里、當時時間17時30分)出于好奇擅自拉開應急艙門操縱手柄蓋板,致使飛機駕駛艙內安全門預警系統預警,嚴重影響了飛行安全。2015年7月7日,經烏魯木齊市新市區人民檢察院批準,新疆機場公安局對犯罪嫌疑人陳某因涉嫌破壞交通工具罪執行逮捕。
民航新疆機場公安局提醒廣大旅客,乘坐民航班機時要文明、理性,共同遵守客艙的公共秩序,為他人,為自己創造一個和諧安全的出行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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