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水機場安檢員火眼金睛 違禁物品插翅難飛
從事民航安檢工作的安檢人員,既要做到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責任心,又要做到態度自然、沉著冷靜和機智靈活。特別是有針對性地加強重點崗位、重點部位的檢查力度,善于發現蛛絲馬跡,不漏掉任何可疑人員和物品。今年年初以來,昆明長水國際機場安檢站的安檢人員相繼查獲了多起旅客攜帶違禁物品的事件,有力地保證了機場運行安全和出港航班的飛行安全。
疑似炸彈 果斷排爆消除隱患
1月29日,長水機場安檢站貨郵大隊在對某快遞公司從昆明發往北京的貨物安全檢查時,發現一件正在過檢的快件圖像顯示異常,里面是一件塊狀物,并且有電池、導線類物品連接,疑似為爆炸裝置。于是,安檢員將快件大包里的物品一一通過X光機檢查,進一步鎖定了裝有可疑爆炸物品的快件。通過對該物品外包裝盒進行爆炸物取樣檢測,爆炸物檢測儀出現持續報警。于是,安檢員將此事逐級上報,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控制住“快遞”代理人,及時關閉安檢通道,并疏散附近的人員及貨物。
接到貨檢現場的報告后,站值班領導帶領相關工作人員,第一時間趕到貨郵現場,對此事件進行詳細的了解,果斷地對現場安保與排爆鑒定工作做出指示。按照應急處置預案,安保人員小心翼翼地將防爆罐移至安全區域,并在周圍拉起了警戒線,派出專人看守,密切關注周圍情況變化。待可疑物品安全轉移后,貨郵大隊立即恢復了安檢通道的正常工作。 9:50分,省市公安部門、機場公安、長水機場等部門的有關領導相繼趕到現場,協調指揮現場處置工作。10:32分,貨郵大隊開始對CZ3998航班貨物實施“二次安檢”,與此同時,質量控制室為了確保安全,開始對昆明飛往北京的所有航班旅客人身、行李過檢圖像進行回查。11:28分,經公安部門排爆檢查,確定排除是爆炸物,初步定性為“玩具”,現場解除了應急響應。
起爆器材 難逃安檢火眼金睛
7月4日,長水機場行檢一大隊在安檢勤務過程中,發現一件托運行李箱內,有2件體積稍大的電子設備,以及萬用表、電工刀、鉗子、扳手、導線圈等物品。安檢員依據圖像特征判斷,這件行李可能為一套工具組,但是,2件體積稍大的電子設備,是用來做什么的呢?為了弄清可疑物品的性質及危害,安檢員立即對該行李執行開包檢查。打開行李外包裝,安檢員發現了這套“野外銷毀作業工具箱組”,圖像中2件體積稍大的電子設備,便是眼前的2臺起爆器,同時,箱內還配有2套導爆管、起爆針。經詢問得知,該旅客原打算隨機托運該工具箱,盡快前往目的地執行野外銷毀作業,并不知道起爆器材為航空禁運物品。
7月5日,行檢二大隊在值勤檢查過程中,開機員發現X光機圖像中有幾個導線連接的儀器,十分可疑,便立即發出開檢指示,提示開包員嚴格控制該行李。報警行李進入開包間后,該旅客一直聲稱:“我剛從杭州蕭山機場飛過來,絕對沒有什么違禁品”,不停地埋怨機場安檢人員在浪費他的時間,態度很不友善。然而,開包員依舊笑臉相對,雙手接過行李小票,耐心地請旅客打開箱包配合安檢。慢慢地,旅客的態度平和了許多。只見他一邊打開行李,一邊解釋道:“你們肯定是弄錯了,我僅僅只是一個打工的,絕對沒有你說的什么違禁品!”緊接著,該旅客拿出一個紅色四四方方的東西,安檢員認真檢查之后發現,這是一種“高能脈沖起爆器”,整箱共5臺。經過進一步了解,得知該旅客是一名礦山工人,準備去仰光執行爆破任務,所攜帶的東西都是工作所需的爆破器材,但他并不了解,這些每天上班時經常接觸的東西,卻是影響空防安全的違禁品。
上膛槍支 迅速分離有效控制
7月12日,在長水機場國內出發12號安檢通道,旅檢一大隊對某航班兩名旅客(夫婦)進行安全檢查時,發現女性旅客的挎包內,有1把帶自鎖裝置的管制刀具。緊接著,男性旅客的隨身行李在通過X光機時,行李箱頂部位置的金屬物件,所呈現的X光機圖像特征,引起了開機員的高度警惕。
圖像中的可疑物具有手槍的基本特征,且明顯可見7發子彈,其中1發子彈已上膛,處于待擊發狀態。在手槍旁邊,疑似還有1個彈夾,隱約可見7發子彈。于是,開機員立即示意開包員,對該兩名旅客行李物品進行控制和重點開包檢查,對可疑箱包所有人信息進行確認。就這樣,在旅客毫無覺察的情況下,開機員已將全部信息報告給分隊長,并提醒分隊成員做好應急處置準備。
經開包檢查,在女性旅客的挎包內,查獲1把帶自鎖裝置的管制刀具(6厘米);在男性旅客的行李箱內,查獲1把用衛生紙層層包裹的手槍(意大利“伯萊塔”軍用制式手槍),槍內裝7發子彈,且手槍已經上膛,隨時處于待擊發狀態,另有一個備用彈夾,彈夾中有7發子彈,共計14發子彈。
這時,開包員已將槍彈進行分離,并對兩名旅客進行有效控制。在確認查獲物品的信息后,分隊長立即啟動分隊應急預案,停止驗放旅客,關閉安檢通道,停止X光機運行,疏散通道內已檢查旅客,及時將現場情況報告大隊領導和機場公安人員。大隊領導接到通知后,迅速將情況報告站值班領導,組織人員對這兩名旅客及行李物品執行嚴格的“二次安檢”,等待機場公安人員的到來。當晚,20:30分,經機場公安部門反饋,兩名旅客并非軍警人員,他們所攜帶的手槍為意大利“伯萊塔”軍用制式手槍。
對于民航工作來說,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勢必造成嚴重的人員傷亡和巨大的財產損失,社會影響非常重大。因此,嚴格的安全檢查,是確保機場運行安全與航空器飛行安全的本質要求,也是對旅客、貨主最重要的服務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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