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乘機暴力抗拒安檢被拘留
8月11日下午,在武漢天河國際機場T2航站樓安檢通道內,一年輕男子僅僅因一個小小充電寶拒不配合安檢,并一時沖動推搡攻擊安檢工作人員,被民航湖北機場公安局處以五日拘留。
當日下午15時許,機場安檢工作人員在一身穿黃色衣服年輕男性旅客隨身行李中,檢出一無標識的充電寶。工作人員當即告知該旅客,根據相關規定,該物品不允許帶上飛機,旅客可以按要求自棄或交送行人員帶回。誰知該旅客不僅不配合工作人員工作,還突然情緒失控,在安檢通道內大喊大叫,這一行為引起了周圍旅客的側目和圍觀。安檢人員見其情緒無法控制,影響了通道內工作秩序,便將其帶至安檢通道旁的檢查室。檢查室內,工作人員耐心的向該旅客講明關于民航旅客攜帶充電寶的相關規定。該旅客不僅沒有認識到自己的錯誤,還欲從工作人員手中搶取充電寶,其間情緒一度失控,以至沖動之下推搡攻擊安檢工作人員,為了阻止其有進一步的過激行為,工作人員迅速將其控制并立即報警。民航湖北機場公安局航站樓派出所在接到報警后,立即趕往現場,將其帶至公安值班室。
經查,該旅客胡某系天津人,因不理解對旅客攜帶充電寶的相關規定,故發生該行為。民警一邊安撫胡某情緒,一邊宣貫法條,解釋不合格充電寶對航空安全的危害性,并告知其一系列行為屬違法。在民警耐心的勸解下,原本蠻橫的胡某終于懊悔地低下了頭,向民警承認了自己的錯誤,并愿意接受因自己行為上過錯而帶來的處罰。最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對胡某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近期,各類關于旅客攜帶違規充電寶發生自燃甚至爆炸等不安全事件屢見不鮮。并且,自7月26日深航發生"機上縱火案"以來,為保障民航安全,全國各個大小機場也提升了各自的安檢級別。機場建議旅客提前抵達機場辦理值機手續,不要在安檢區域外逗留盡快到達安檢口,為安檢預留更多時間。安檢級別提升,對于行李物品的檢查就更加嚴格。機場警方建議廣大旅客提前自行檢查行李,不要隨身攜帶及托運火種、刀具、易燃液體、易燃易爆等違禁物品,把超量的液態物品和不能隨身攜帶的物品辦理托運,為了飛行安全,理解并支持機場的安全檢查工作。
鏈接:快速安檢有竅門
一:預留出足夠的時間,盡量提前抵達機場。
二:火機火柴丟棄,小型刀具托運,易燃易爆物品嚴禁攜帶。
三:筆記本電腦和相機等電子產品單獨拿出來過安檢。移動電源,照相機、手機、筆記本電腦等電子產品的電池都屬于鋰電池必須隨身攜帶,同時對充電寶額定能量也有所限制。額定能量不超過100Wh(瓦特小時)的"充電寶"無需航空公司批準;額定能量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經航空公司批準后方可攜帶,但每名旅客不得攜帶超過兩個"充電寶";嚴禁旅客攜帶額定能量超過160Wh的"充電寶"登機,未標明額定能量同時也未能通過標注的其他參數計算得出額定能量的"充電寶"也嚴禁攜帶乘機。
四:酒精飲料托運在未開封(自釀酒、散酒概不能托運),包裝符合航空公司運輸要求的前提下,每人托運數量不能超過2瓶。
五:像化妝品和液態物品,總容器容積不得超過100毫升,需要接受開瓶檢查;如果液體不足100毫升,但容器容積超過100毫升,也是不允許隨身攜帶的,應該辦理相應的托運業務。
六:旅客在乘機時忘帶身份證,可以提供戶口簿、駕駛證、社保卡、暫住證、工作證、護照、過期身份證或其他可證明身份的材料(例如現役軍人需提供所在單位政治部門出具的介紹信),到航站樓派出所辦理臨時乘機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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