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新疆:安檢人員火眼金睛 違禁物品無處可藏
國際空港信息網2013年8月22日消息:8月14日,南航新疆分公司貨運部安檢人員在檢查發往阿克蘇的貨物時,發現里面藏匿2把手電式自衛電擊器。
據悉,8月14日23點左右,南航新疆貨運安檢工作人員在進行安全檢查過程中,發現一箱貨物呈現類似手電的圖像,由于貨主填寫的安檢申報貨物品名為干果,與X光機所顯示圖像不吻合,于是安檢人員便詢問貨主所托運的是什么物品,貨主稱是強光手電筒,為進一步進行檢查,安檢人員征得貨主同意后,與貨主一同開包檢查,發現里面的物品居然是違禁物品——手電式自衛電擊器。鑒于此種情況,安檢人員對該批貨物進行了嚴格檢查,未再發現其他違禁物品。同時,根據違禁物品處理方法,安檢人員將這一情況匯報當日值班領導并將此貨物移交機場公安處理。
根據《中國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條例》的規定,電擊器屬于禁止旅客隨身攜帶和托運的物品。如查出在托運過程中夾帶危險品、違禁物品的,將立即交公安機關處理。在此安檢人員提醒廣大貨主,在發運貨物的過程中,可先了解貨物托運規定,不要在貨物中夾帶危險品、違禁物品或存有僥幸心理,給自己帶來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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