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光驅藏小刀坐飛機想蒙混過關?沒門!
2015年8月23日上午10時20分,旅客劉某在南寧T2航站樓欲乘坐飛機出行,在隨身攜帶的手提電腦光驅處內隱匿攜帶一把小刀,在經過安全檢查時被安檢人員檢查發現。劉某的行為已經構成故意藏匿航空違禁物品乘坐民用航空器,機場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條例》之規定,對劉某處以罰款一千八百元的處罰。
在南寧機場候機樓派出所里,劉某供述:他知道刀具是不可隨身攜帶經過機場安檢的,即使是非管制刀具也只能采取托運的辦法,他身上除了筆記本電腦外沒有可以托運的行李,但他又擔心將該手提電腦跟水果刀一起托運會導致電腦損壞,且覺得該把小刀以后用得著不愿自行放棄,遂自作聰明將水果刀塞入筆記本電腦光驅,欲將該筆記本電腦隨身攜帶通過安檢,想蒙混過關,自己的小聰明不但沒能躲過機場安保人員的眼睛,還觸犯了法律。劉某因隱匿攜帶航空違禁品行為耽誤自己行程,為自己的小聰明“買單”。
南寧機場公安機關提醒廣大旅客:航空安全無小事,近期航空安全事件頻發,全國各個機場均已加強安檢力度,對違反民航安全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一律依法從嚴處理。望各位旅客乘坐飛機出行前一定要認真了解航空行李運輸的有關規定,并仔細檢查自己的行李內有無存放航空違禁物品,切勿因為一時的疏忽而在安檢環節造成不必要的麻煩,更不可懷揣僥幸心理將違禁物品藏匿過關,否則除了要自行承擔行程耽誤引發的損失外,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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