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用充電寶至發燙 機艙內散發焦煳味
8月29日凌晨0時15分,在一趟深圳飛往巴厘島的航班即將落地前,一名旅客偷偷使用的充電寶發熱,使得客艙內散發出濃烈的焦煳氣味,幸好乘務員即時發現并迅速處置,避免了釀成事故。
據了解,事發時乘務員對行李物品檢查,發現焦味來自一個使用中的充電寶。隨后,乘務員立即拿來冰桶將充電寶放入冷水中進行冷卻,防止其繼續發熱發生自燃。
事后,機上安全員對該旅客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8月29日凌晨1時12分,航班安全降落在印尼巴厘島機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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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重申旅客攜帶“充電寶”乘機規定,嚴禁托運;額定能量不得超160Wh,超100Wh但不超160Wh的,經航空公司批準可帶不超2個;嚴禁標識不清;嚴禁飛行中使用;嚴禁非個人自用目的攜帶。而據多位空乘對新民晚報新民網記者坦言,雖然機場嚴格執行相關充電寶規范,但無視規定者大有人大,而在空姐看來在飛行途中開啟著的充電寶與小型炸彈基本沒有區別。
對此國航空乘小賈對新民晚報新民網記者表示,“機艙里幾乎每天都能看到有乘客使用充電寶,其中大部分都是不了解機場內全程禁用充電寶。我們會向乘客解釋,充電寶一旦短路和一個小型炸彈爆炸根本沒有區別。而有些機型客艙內配有機載氧氣瓶,一旦充電寶引燃氧氣瓶后果不堪設想。此外飛機的顛簸,氣流的變化可能引起充電寶短路起火。對于極個別拒不配合的乘客,在空保交涉無果后會記入飛行日志,降落后會交由機場警方處理。”
據一位機場從業人員對新民晚報新民網記者表示,超過160Wh的充電寶一旦發生短路可能引發小型爆炸,因為在機場安檢時會被攔截,飛行中嚴禁使用充電寶既是對自身安全負責,也是對機上其他乘客負責,因此無論乘客與機組都必須遵守民航總局規定。近期上海浦東、虹橋機場安檢都已升級,對行李物品的檢查更加嚴格,旅客不僅不能隨身攜帶及托運火種、刀具、易燃液體等違禁物品,也要注意把超量的液態物品和不能隨身攜帶的物品辦理托運。而諸如移動電源、照相機、手機、筆記本電腦等電子產品的電池都屬于鋰電池必須隨身攜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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