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關機場查獲一起旅客非法攜帶子彈乘機事件
2015-09-02 作者:張曉娟 來源:國際空港信息網(wǎng) 點擊量: 打印本頁 關閉
2015年9月2日,嘉峪關機場安檢站在對MU2161航班乘機旅客進行安檢時,查獲旅客邱某非法攜帶違禁物品乘機。
9月2日12時5分,旅客邱某進入安檢通道接受安全檢查,嘉峪關機場安檢員為其做人身檢查,當手持金屬探測器檢查到該旅客左側褲兜時發(fā)生報警,安檢員要求該名旅客取出兜內(nèi)物品。旅客取出物品后,安檢員對報警位置復查,手持金屬探測器仍報警。隨后,安檢員對旅客左側褲兜手工進行進一步檢查,發(fā)現(xiàn)旅客左側褲兜內(nèi)有制式子彈一枚。經(jīng)安檢站現(xiàn)場值班主管進一步確認,該枚制式子彈未擊發(fā)。安檢站立即將該名旅客移交機場公安分局進行處理。
經(jīng)機場公安分局詳細核查,該名旅客所持為一枚7.262口徑手槍子彈,該旅客稱此枚子彈是在戶外戈壁上撿拾。
機場公安分局依據(jù)民航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二條,處以該名旅客行政拘留5天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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