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機場:男子酒后“任性”謊報炸彈被行政拘10日
近日,旅客劉某酒后“任性”謊稱身上有“詐彈”,不僅被取消了乘機資格,而且受到了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9月1日,與朋友把酒別后的旅客劉某欲乘坐MU8844次航班從哈爾濱飛往濟南,在過安全檢查通道時,因腰帶上的金屬扣引起安全門報警,劉某對安檢員的細致檢查十分不耐煩,覺得是小題大做,心生不滿喊道:“我身上有炸彈”。安檢員聞言立即報警,并令其靠在墻邊再度進行檢查。機場值班民警隨即趕到現場將劉某帶離。通過對劉某人身及隨身物品進行檢查后,確認劉某未攜帶危險物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機場公安機關依法對其予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機場公安機關提醒廣大旅客,航空安全不是兒戲,旅客在乘機時切勿以任何理由發表威脅航空安全的言論,否則不但耽誤自己的行程,還將面臨罰款和拘留的處罰,情節嚴重的要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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