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包背帶似“手銬” 旅客安檢受阻(圖)
逼真的手銬包
2015年10月4日下午16時30分檢查員接到通知值機島E島7號通道行李有一副“手銬”需要開檢。征得旅客同意后,在旅客的配合下小陳檢查發現,原來這個所謂的手銬是旅客包包上的裝飾品,其逼真程度已經與真的手銬無二了。檢查員無法定奪于是請值班領導前來處理,經過詢問才知道這個包包是旅客在日本留學時買的,當時覺得包包很特別很有特色,還可以用來作為鎖自行車,于是不顧高價買了下來。因其與真的手銬相似度太大,且功能相近,安檢員只好按照規定交由機場公安機關裁定處理。
根據民航局規定對查出攜帶軍、警械具的處理:
(一)軍人、政法人員因執行公務攜帶手銬、警繩的,可辦理托運,不得隨身攜帶。
(二)非軍人、政法人員攜帶軍、警械具的,交機場公安機關審查處理。
(三)軍人、政法人員隱匿攜帶軍、警械具的,交機場公安機關處理。
最終將該名旅客過于逼真的裝飾,不符合普通旅客乘機攜帶或交運物品,被禁止隨身攜帶或托運。
廈門機場在這里提醒廣大旅客:乘機時不要圖個性,圖特別攜帶違禁品及防制品,包括裝飾用的仿制品。如:子彈掛件、彈殼風鈴、蛋殼大炮工藝品、腰帶刀及腰帶頭式打火機、梳子刀、拳刺、拳刺手環、手表式打火機及點煙器、帶刀具或尖銳利器的鞋子......以免影響登機,耽誤行程,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和受到處罰。
責編:admin
免責聲明: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國際空港信息網”的稿件,其版權屬于國際空港信息網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時必須注明:“文章來源:國際空港信息網”。其他均轉載、編譯或摘編自其它媒體,轉載、編譯或摘編的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對其真實性負責。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時必須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來源。文章內容僅供參考,新聞糾錯 airportsnew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