杯內藏刀欲混安檢 難逃喀什機場安檢法眼
2015年10月29日,一名由喀什前往烏魯木齊GS7588航班的付姓旅客“煞費苦心”的將刀具隱藏在水杯中欲混過安檢,結果被安檢通道當場查出后移交機場公安機關。
據了解,旅客將刀具與牙刷包裹在搓澡巾嚴實的塞在水杯內。這樣在搖晃時刀具也不會哐啷作響,打開杯蓋又很難發現刀具,豈料難逃X光機工作人員法眼,喀什機場安全檢查站安檢員當即采取了緊急預案,從嚴檢查后移交機場公安機關。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二條規定:非法攜帶槍支、彈藥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的,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非法攜帶槍支、彈藥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若付先生早知處罰如此之嚴,想必定不會以身試法但是后悔晚矣。
隨著人均甚或水平的提高,選擇乘飛機出行旅客日益增多。喀什機場安檢站溫馨提醒廣大乘機旅客要以此為鑒,務必遵守民航安全檢查的相關規定,切勿隨身攜帶或者托運民航規定的禁、限帶物品以及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違禁物品,以免影響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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