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機場:女子冒用他人身份證 乘機不成被罰千元
1月28日9時左右,在北京首都國際機場二號航站樓安檢現場,安檢員查獲一名女性旅客疑似冒用他人身份證,后報警,民警到場將該旅客傳喚至派出所接受詢問。
經調查,旅客張某著急回老家沈陽過年,但身份證丟失,便使用之前在老家撿到的一張身份證購買機票,張某懷著僥幸心理通過安檢時被當場查獲,張某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并表示很后悔。公安機關在核實其身份,排除其他違法犯罪嫌疑后,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相關規定,對張某處以行政罰款1000元的處罰。
春運期間,首都機場旅客數量大大增加,為了確保出行安全,首都機場警方加大了對危害民航運輸秩序類違法行為的打擊整治力度。提示廣大旅客,乘坐飛機時應使用本人合法、有效身份證件,證件丟失、過期的可以到航站樓警務工作站辦理《臨時乘機證明》,使用偽造的居民身份證、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的,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相關規定,處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或者處10以下拘留。
責編:xw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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