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男子帶5只打火機欲登機 為省5元被罰千元
1月26日是春運第三天,上午7時許,溫州機場公安分局接到一起警情,一名乘客身藏5只打火機想登機,結果,他付出了行政罰款1000元的處罰,還害得自己趕不上飛機。這是春運開始后,首起因旅客攜帶違禁物品而被機場公安行政處罰的案件。
當天上午,龍灣國際機場安檢工作人員向機場分局候機樓派出所報警,在一名男性旅客身上褲腰帶內查獲三只打火機,并在其隨身行李包內查獲兩只打火機。民警接警后迅速到場,依法將該名旅客口頭傳喚至派出所。
經(jīng)查,該旅客黃某某,50多歲,廣西人,當日準備飛往廣州過年,他自稱第一次乘坐飛機,由于自身煙癮很大,故想夾帶5只1元的打火機混過安檢。
民警經(jīng)過細致調查,未發(fā)現(xiàn)該人有威脅民航運輸安全的惡意企圖。市公安局機場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說,自2015年8月民航局公安局發(fā)布《關于維護民用航空秩序保障航空運輸安全的通告》以來,警方已查處此類行政案件31起,其中攜帶管制刀具、打火機等違禁品18起,使用偽造證件、冒用身份證件13起。
機場警方提醒,春運大幕已經(jīng)拉開,乘客切勿攜帶違禁物品登機。不僅造成個人損失,還耽誤行程。
責編:admin
免責聲明: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國際空港信息網(wǎng)”的稿件,其版權屬于國際空港信息網(wǎng)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體、網(wǎng)站或個人轉載使用時必須注明:“文章來源:國際空港信息網(wǎng)”。其他均轉載、編譯或摘編自其它媒體,轉載、編譯或摘編的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對其真實性負責。其他媒體、網(wǎng)站或個人轉載使用時必須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來源。文章內容僅供參考,新聞糾錯 airportsnews@126.com
- 上一篇:韓轉機旅游免簽證 入境通道遭惡意利用
- 下一篇:蒸臉充電寶機場托運被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