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機場提醒:春運乘機,別忘了機場安全規定
安檢X光機可以檢測出旅客攜帶的違禁品
2月2日下午兩點左右,合肥機場查獲一名外籍女性旅客攜帶超大容量充電寶登機。據悉,這名女性外籍旅客是德國人,準備乘飛機前往廣州。當安檢員告訴她只能攜帶容量不超過2萬毫安的充電寶時,她表示很遺憾,但尊重安全規定。當安檢人員告訴她可以辦理寄存時,她表示短時間內不會再來合肥,就放棄不要了。
類似于上述情景,春運期間機場安檢幾乎每天都會遇到。由于春運期間,機場旅客流量增大,客人類別復雜,其中不少旅客第一次乘飛機,不了解機場安全管理規定,會攜帶一些日常刀具、火柴等違禁品乘機。還有一些旅客對機場流程比較了解,明知打火機等違禁品不能攜帶登機,但心存僥幸,采取故意藏匿、甚至拆卸分裝等辦法企圖蒙混過關。對這兩種情況,機場查出后會視情采取完全不同的處理辦法。對故意藏匿違禁物品者一旦查出,輕則治安罰款,重則取消登機接受審查。
“對不起,您的充電寶容量超過2萬毫安,不能帶上飛機”
據機場安檢介紹,去年8月14日,民航局公告重申禁止旅客乘機隨身違禁品包括槍支、軍用或警用器械類、爆炸物品類、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毒害、放射性物品、強磁化物、有強烈刺激性氣味以及其他危害飛行安全的物品。同時,機場對液態物品管理較細,乘坐國內航班旅客一律禁止隨身攜帶液態物品,但在包裝完好符合民航運輸規定的情況下可辦理托運。少量的化妝品,每種限帶一件,其容器容積不得超過100毫升。
責編:admin
免責聲明: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國際空港信息網”的稿件,其版權屬于國際空港信息網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時必須注明:“文章來源:國際空港信息網”。其他均轉載、編譯或摘編自其它媒體,轉載、編譯或摘編的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對其真實性負責。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時必須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來源。文章內容僅供參考,新聞糾錯 airportsnew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