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機場安全檢查部查獲多種新型違禁物品
隨著春運保障尾聲的臨近,長春機場安全檢查部規范管理,認真履職,多次查處各類新型仿真危險物品,有效確保機場運行安全。
2月18日15時42分,一名男性旅客乘坐3U8366次航班(長春-昆明)從國內4號安檢通道接受安全檢查。旅檢開機檢查員熊爽對其隨身行李進行X光機檢查時,發現包內有疑似電擊器物品。于是通知開箱員對該名旅客的行李進行手工檢查,查獲1個電擊器(無發射器)。經進一步檢查,發現該電擊器是遠程電擊器,俗稱“泰瑟槍”,如在主機前端插上發射器,即可發射帶電“飛鏢”制服目標,電擊距離可達5米,危險性極大。在確定該旅客無同行人員、無托運行李后,立即對該名旅客及其隨身行李物品進行嚴格檢查,確認其沒有隨身攜帶電擊發射器和其他違禁品。并按照相關規定報請當日值班領導后,移交機場公安機關處理。
2月24日12時19分,安全檢查部貨郵檢查科X光機檢查員姚野在執行國內航班貨檢任務時,發現X光機圖像中有疑似槍支的物品,于是立即停機通知開箱員王磊進一步進行開箱檢查,經開箱確認該物品為仿真槍一支,配有塑料子彈一包。經核查,該貨物由祥泰公司提供《航空貨物安檢申報清單》,運單號:57374940,品名為服裝,目的地上海。姚野立即將情況上報值班科長雷萍,經確認符合移交公安標準后,移交機場公安機關處理。
為確保空防絕對安全,安全檢查部不斷梳理完善各類保障預案,合理調配人員,加大對新型違禁物品檢查的培訓力度,新增兩條國內普通安檢通道,開通無行李旅客通道,按照《集中開展危爆物品航空運輸清理整頓專項行動的通知》要求,對貨物采取一票一檢、單排碼放的方式,有效提高了機場安全裕度,確保檢查高效順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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