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機場:iPhone6變身點煙器 難逃安檢員法眼
2016年3月1日下午13點30分,廈門機場T3航站樓國內安檢E通道的安檢員正對乘坐MF8391航班的旅客進行安全檢查。X光機操作員小丁正在電腦屏幕上一絲不茍的辨別旅客行李中有無攜帶違禁物品,突然圖像中一個男士的公文包吸引了她的注意。該包內有一個疑似iPhone6的“手機”,但是小丁用加亮鍵透過電腦屏幕發現,該“手機”的后面有一塊電池和幾個均勻的點,根據工作經驗這符合點煙器的結構特征。于是小丁果斷的控制住需開檢的公文包,征得旅客吳先生同意后在包內找到了這塊“手機”。小丁告訴旅客吳先生:這是一部手機式電子點煙器,通過滑動手機外側的按鈕,頭部的點火裝置自動彈出,里面的電阻絲加熱后發火便可以點煙。經過安檢員小丁依照民航法律法規耐心的向吳先生解釋后,他只好無奈的放棄了這部“手機”。
廈門安檢溫馨提醒您:打火機、火柴等火種嚴禁帶上飛機,也嚴禁托運。根據2015年8月民航局發布的《關于重申禁止旅客攜帶打火機、火柴乘坐民航飛機的公告》以及《法律責任告知書》要求,旅客不得隨身攜帶或在手提行李、托運行李中運輸打火機火柴。如您隨身攜帶或在手提行李、托運行李中有打火機火柴的,請您取出并自行處置。否則,您可能面臨公安機關5000元以下罰款、拘留等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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