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歲非洲籍兒童被母作攜毒掩護工具 在穗被移交歸國
3日的移交現場池兆恩攝
廣州海關緝私局與坦桑尼亞大使館3日下午簽署移交備忘錄和現場交接書,依法移交一名走私毒品犯罪嫌疑人隨行的坦桑尼亞籍男童,該名4歲的男童RICE(化名)將在坦桑尼亞大使館的安排下回到他的國家。
廣州海關介紹,2015年11月15日凌晨,廣州白云國際機場進境旅檢通道,一對非洲籍“夫婦”帶著一名約4歲的男童排在進境旅客隊伍中。海關工作人員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夫妻”兩人有利用人體藏匿走私毒品的重大犯罪嫌疑。
海關緝私警察立即控制了2名犯罪嫌疑人,并在醫院監護下兩人分別排出密封的海洛因毒丸80粒、88粒,凈重1.03千克、1.14千克。經訊問,兩名嫌疑人承認登機前在境外將毒丸吞服藏于肚內,并企圖以“一家人”的身份蒙混過關。
經DNA親子檢測顯示,隨行的坦桑尼亞籍4歲男童RICE與坦桑尼亞籍女性嫌疑人是母子關系,但與男性嫌疑人無血緣關系。
“這是我關查獲第一起利用親生子女作為掩護的走私毒品案件!”偵辦此案的緝私警察劉柯欐介紹說。
據廣州海關通報,僅去年該海關就查獲人體藏毒走私案件42宗,查獲毒品38.6千克,抓獲犯罪嫌疑人45人。
上述案例中的2名嫌疑人因涉嫌走私毒品犯罪已被執行批捕,而年僅4歲的RICE卻成了異國“孤兒”。為了安撫好恐懼不安的孩子,海關緝私警察連夜聯系了廣州市民政局,將RICE送到相關社會福利機構,讓他得到悉心的照料。
期間,廣州海關向廣東省外事辦、坦桑尼亞大使館通報了案件和RICE的情況,在海關總署緝私局的協調下啟動國際執法合作機制,積極幫助解決RICE的歸國事宜,并征得其在押母親的委托同意。在多方協作下,RICE在福利院生活了3個月后,坦桑尼亞大使同意派人接收并護送RICE回國,交給他的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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