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侃空姐聲稱包內有炸彈 玩笑開大了
貴州省首例故意編造恐怖信息案開庭,乘客因對空姐說“包內有炸彈”站上被告席
飛機上調侃空姐,稱背包里有炸彈,引起機乘人員恐慌,從而造成航班延誤長達3小時,上百名乘客重新安檢。昨日,南明區法院一審開庭審理了我省首例故意編造恐怖信息案。
調侃空姐聲稱包內有炸彈
吳應飛,今年41歲,原是貴州某包裝有限公司的總經理。6月6日19時許,吳應飛乘坐河北航空公司的NS3294次航班由貴陽前往長沙出差。
因為當天與家人吵架,工作也不順心,在登機后飛機起飛前,吳應飛對空乘人員進行調侃,謊稱包內有炸彈。這一句看似開玩笑的話,卻引起了一場不小的騷動。
當時空乘人員由于不能確定吳應飛的話是真是假,所以立即將該情況報告貴陽機場現場指揮中心。指揮中心立即啟動處理爆炸物威脅應急預案。同時,民航貴州機場公安局迅速派出民警趕往現場處置。
隨后,貴陽機場對該航班全部旅客和行李等進行了二次安檢。通過安檢人員和民警的細心搜索、仔細排查,發現這一信息為虛假恐怖信息。此次應急處理,貴陽機場共出動人員121名,監控車輛4臺,應急救援車輛1臺,造成航班延誤長達3個多小時,并導致直接經濟損失共計9266元。
被告人:只是開了個玩笑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吳應飛故意編造爆炸恐怖信息,嚴重擾亂社會秩序,應當以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追究他的刑事責任。
昨日上午10點,被告人吳應飛在法警的押解下步入法庭,面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吳應飛表示不能接受,聲稱自己只是開玩笑而已。他說,當時他背的是一個朋友送的名牌包包,空姐直接把他的包包往行李架上亂塞。他怕壓壞包包,就說了句“不要動我的包,里面又不是有炸彈”,從而引發了這場誤會。他認為,機組人員將事態擴大化,他才背上了散布恐怖信息的罪名。
吳應飛的辯護人表示,吳應飛只有高中文化程度,而且說的是本地方言,而航空公司空姐是北方人,對吳應飛所說的話存在誤解。而且吳應飛沒有前科,是正當商人,所以說故意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應該不成立。
公訴人:影響惡劣應擔責
根據吳應飛法庭上的供詞,公訴人表示,按照普通人的邏輯思維,別人碰到自己的包,頂多會說“不要動我的包,這個包里有重要東西,或者這個包價格不便宜”之類的話,而不是說包內有炸彈。
公訴人說,根據現場乘客的筆錄,一個坐在吳應飛正后方,一個坐在吳應飛旁邊的乘客都說,吳應飛當時對空姐說“不要動我的包,里面有炸彈”,當時空乘人員還對吳應飛說“先生,不要開這種玩笑”,但是吳應飛并沒有搭理空乘人員的問話。所以,空乘人員無法確定吳應飛所說的話是真是假,只有上報機組領導,才出現之后的應急處理事件,造成了非常惡劣的社會影響和后果,所以吳應飛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法庭對此案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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