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機場安檢在生活物品郵件中查獲火柴(圖)
2016年3月29日,首都機場安保公司安檢員張立剛在執行貨郵安檢開機任務時,在一票由北京發往福州的快件貨物圖像中發現了異常,因為貨物內有大量生活用品,他并不能馬上做出判斷。本著有疑點不放過的原則,張立剛做出了開檢指示,最終在包裹中查出了夾藏在生活物品中的一盒火柴。
火柴雖小,對于飛行安全來說,卻是一個很大的安全隱患。最后,首都機場安檢將貨物及貨運代理公司人員移交派出所,民警對其進行了相應的處罰。
今年8月,國家民航局發布了《關于禁止旅客攜帶打火機、火柴乘坐民航飛機》的公告,并與9月2日又下發了《關于旅客攜帶打火機、火柴乘坐民航飛機法律責任告知書》,其中明確規定:旅客不得隨身攜帶或在手提行李、托運行李中運輸打火機或火柴,否則將可能面臨公安機關5000元以下罰款、拘留等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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