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機場:攜帶打火機乘飛機 旅客被罰1000元
近日,中川機場派出所查處3起由安檢移交的旅客攜帶打火機案件, 3人分別處以行政罰款1000元及1500元并沒收打火機的處罰。
據(jù)介紹, 4月3日,旅客牛某在蘭州中川國際機場安全檢查時,被查出攜帶一次性打火機2個;旅客程某隨身攜帶的水杯中被查出一次性打火機3個。4月4日,旅客梁某隨身攜帶的行李中查出一次性打火機3個。經(jīng)核實, 3名旅客攜帶打火機的目的或是因為忘記在行李中存放未及時取出、或是因為煙癮大存在僥幸心理想進(jìn)隔離區(qū)抽煙,經(jīng)過調(diào)查排除了危害航空安全秩序的因素。
蘭州中川機場派出所提醒:乘坐飛機時,禁止在手提行李、托運行李中攜帶或者隱匿打火機,如果被安檢移交公安查處將面臨5000元以下罰款或者行政拘留、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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