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機場:手杖腹中暗藏刀 難過安檢被查獲
圖為查獲的手杖刀
4月16日,廈門高崎國際機場T3檢查分部國際旅檢在旅客的隨身行李中查獲了兩把手杖刀。
當天,16時40分,廈門高崎國際機場安檢人員正在對MF847前往吉隆坡的旅客進行檢查,這個時間段是國際旅檢檢查的高峰,一對前往吉隆坡的父女的行李引起了檢查員的高度警惕。其過檢圖像有別于一般的手杖,原本筆直中空的手杖內部竟然暗藏著兩把疑似刀狀物品,開機員立即向開包檢查員發出指示,要求其對手仗進行手工檢查。經手工檢查確認,兩把手杖內部各藏有一件金屬利器,長約八十厘米,且未開刃,但具有一定攻擊性及傷害性。據了解父女兩是在旅游景點購買的,準備送給自己的爺爺奶奶,事先已經知道拐杖還有其他功能。鑒于手杖刀具有高度隱匿性,安檢人員隨即對手杖攜帶者進行了控制,并在嚴查后報告現場值班領導移交機場公安機關處理。
廈門機場溫馨提示:為了您及其他旅客的乘機安全,具有隱匿性的刀具,禁止隨身攜帶或作為交運行李托運,在此提醒所有旅客,不要心存僥幸心理,企圖蒙混過關,一經發現將沒收并移交公安機關審查處理。
一、凡符合下列標準之一的,可以認定為管制刀具:
1、匕首:帶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單刃、雙刃或多刃尖刀。
2、三棱刮刀:具有三個刀刃的機械加工用刀具
3、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跳刀):刀身展開或彈出后,可被刀柄內的彈簧或卡鎖固定自鎖的折疊刀具。
4、其他相類似的單刃、雙刃、三棱尖刀: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長度超過150毫米的各類單刃、雙刃和多刃刀具。
5、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長度超過220毫米的各類單刃、雙刃和多刃刀具。
二、未開刀刃且刀尖倒角半徑R大于2.5毫米的各類武術、工藝、禮品等刀具不屬于管制刀具范疇。
三、少數民族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馬刀等刀具的管制范圍認定標準,由少數民族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參照本標準制定。
責編:xw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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