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機場提醒:自制充電寶難過安檢
4月18日上午11點半左右,廈門國際機場安檢人員小王在對廈門飛到上海虹橋的航班旅客隨身行李進行X光機圖像檢查時,發現一個行李箱內有疑似鋰電池的物品。待旅客檢查完來認領行李之后,開包員小郭請旅客打開包檢查,美女旅客從包中掏出一個疑似積木的小塊狀物體,遞給小郭,小郭拿起這個棕色塊狀物品仔細觀察,才發現這個塊狀物品內另有乾坤! 經過仔細檢查,發現這個塊狀物品是一個充電寶,物體外側有一個USB插口,然而上面并沒有標注著充電寶的容量。然后就告訴旅客為什么這個充電寶不能隨身攜帶,旅客聽后就說:“這是她的朋友自己做的”,然后告知旅客自制充電寶是非常危險的,隨后在我們工作人員的耐心解釋下這位旅客選擇了郵寄回家。
廈門機場安檢提醒廣大乘機旅客朋友,請勿在托運行李中夾帶充電寶,以免耽誤自己的行程。
攜帶充電寶乘機小知識
一、嚴禁在托運行李中攜帶充電寶。
二、嚴禁攜帶額定能量超過160Wh的充電寶;攜帶額定能量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的充電寶,必須經航空公司批準且不得超過兩個。
三、嚴禁攜帶標識不清的充電寶。
四、不得在飛行過程中使用充電寶給電子設備充電,啟動開關的充電寶,在飛行過程中應始終關閉充電寶。
五、嚴禁非個人自用目的攜帶充電寶。
對于違反上述規定者,公安機關將根據情節,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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