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機場:新奇特很時尚 乘機攜帶要謹慎
4月20日,在廈門高崎國際機場T3候機樓安檢H通道,乘坐MF848前往鄭州的王先生的隨身攜帶物品 手機,引起了安檢員的注意,并非是手機有什么問題,而是王先生給手機穿的時尚“衣服”-槍型手機殼,在安檢員的解釋下,王先生自愿放棄這個手機殼。王先生說,“買這個手機殼純粹是因為這個比較個性,感覺很帥氣,以前也只是聽說槍啊炮啊什么的不能帶,沒想到這樣子的手機殼也不能帶上飛機,不過想想也對,這要是我在飛機上掏出來玩,別人還以為是把槍呢,后果不堪設想啊!”
圖為 槍型手機殼


廈門安檢在此提醒廣大旅客
根據民航局規定的禁止乘機旅客隨身攜帶或托運的物品包括:各類槍支(包括軍用槍、公務用槍、民用槍、其他槍支)、軍械、警械、國家禁止的槍支、械具和上述物品的仿制品;爆炸物品類,包括各類炸藥、爆破器材、煙火制品以及上述物品的仿制品;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氫氣、氧氣、汽油、煤油、柴油、酒精及各類氧化劑等),毒害品(劇毒農藥等物品),腐蝕性物品(硫酸、鹽酸等);放射性物品等;其他危害飛行安全和國家法律規定禁止攜帶運輸的其他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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