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機場安檢對違禁品SAY NO
近期,安檢護衛部查獲了多種多功能違禁物品。如:充電寶式電子點煙器、觸發式聲光報警安全錘、便攜式氣溶膠滅火器等,該類違禁物品的多功能性能雖便利了旅客,但也威脅到了航空運輸安全,安檢是不能讓其登上航空器的。
車載式消防逃生工具
4月17日,安檢護衛部行檢室在一名乘坐MU5469(南昌至昆明)航班的旅客托運行李中,查獲PFE-1便攜式氣溶膠滅火器和應急報警錘兩件便攜式的車載消防逃生工具。PEF-1便攜式氣溶膠滅火器,其內部的化學物質含有危險品成分,微粒物質和液態物品形成混合填充物具有壓縮特性,在航空器氣壓不穩定的情況下,可能威脅到航空器的安全,屬于航空運輸禁帶物品。聲光報警應急安全錘的外部結構含磁鐵、內部結構有鋰電池和觸發聲光報警系統,其內、外結構特點,決定了該聲光報警安全錘在航空運輸中即不能隨身攜帶也不能托運。
充電寶式電子點煙器
4月21日,安檢護衛部國際室在一名乘坐FD302航班的男性旅客的隨身行李內,查獲充電寶式電子點煙器。該充電寶通過X光機,圖像上顯示明顯的鋰電池特征,但圖像的一端卻出現了隱約的盤型電阻絲與特別“黑點”,所說的“黑點”是電子點煙器圖像的重要特征。為了徹底排除疑點,檢查員對充電寶進行了進一步檢查,果然不出所料,該充電寶除了基本的充電功能外,還同時具備照明、紫外光辨識偽鈔、電子點煙的功能。充電寶的一端帶有手電筒及驗鈔的紫外光燈,另一端還有個蓋子,開蓋后發現內部裝有一個電子點煙器,該充電寶造型隱蔽性極高,如不仔細觀察則無法發現其電子點煙器功能。
無論是消防應急工具還是充電寶式電子點煙器,此類多功能違禁物品在日常的行李檢查中不多見,為此,安檢護衛部將不同類型的違禁物品的X光機圖像,制作成典型物品圖像判別案例,組織全員學習,以提高員工對各類違禁物品的查控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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