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機場警方: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案件多發
2016年5月,首都機場公安分局查處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案件近10起,與前期相比呈高發態勢,機場警方持續加大對此類危害民航運輸秩序類違法行為打擊力度,依法行政拘留1名、高限罰款處罰8名違法行為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七條之規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機場公安分局民警及機場安檢員均經過查驗證件專業培訓,再借助信息化科技手段,能輕易識別使用偽造居民身份證和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行為,因此,提示廣大乘機旅客:乘坐飛機應守法,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不僅耽誤行程,還將面臨法律的制裁,身份證丟失、過期、破損的可以到機場航站樓內的警務工作站辦理《臨時乘機證明》,方便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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