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機場:男子過安檢腰帶內藏打火機被罰1500元
7月3日 上午警方通報,2016年7月1日下午,在首都機場二號航站樓,查獲一名將一只一次性打火機藏于腰帶內欲通過國內安檢現場的男性旅客,警方對其進行行政罰款1500元。
7月1日17時許,一名遼寧籍男性旅客姜某在首都機場二號航站樓欲乘坐cz6106航班飛往沈陽,其為了方便抽煙,將一打火機藏匿于腰帶的左前方內側,企圖混過安檢儀器檢測帶上飛機,卻被細致的安檢人員截獲。面對警方的調查,姜某對藏匿打火機的事實供認不諱,承認自己一時抱著僥幸心理企圖蒙混過關。
首都機場民警在排除了姜某的相關涉恐、涉爆嫌疑后,對其進行了耐心細致的法制教育。姜某也深刻認識到自己行為的違法性。后民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航空安全保衛條例第三十二條第四款和第三十五條第三款的有關規定,對其行政罰款1500元。
據首都機場民警向法晚記者(微信公號ID:fzwb_52165216)介紹,首都機場嚴格按照民航局工作要求,進一步加強了安全保衛措施,加大對攜帶易燃易爆禁運物品乘機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確保機場空防安全。
機場警方提醒廣大旅客,任何夾帶、藏匿違禁物品乘機都是違法行為,請廣大旅客切莫存有僥幸心理,嚴禁攜帶打火機、火柴、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乘機,以免耽誤您的旅途!
責編:xw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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