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帶火機殼我帶火機頭,兩人過安檢一同交公安
日前,哈爾濱機場安檢現場,兩名男性旅客分別攜帶打火機零件,企圖通過安檢,被安檢人員查獲,移交機場公安部門處理。
據介紹,兩名男性旅客鄭某和傅某乘坐GJ8654航班前往深圳,鄭某在接受安全檢查時,檢查員發現其隨身行李內有疑似打火機物品,遂對鄭某的行李進行開箱包檢查,查出打火機殼一個。在隨后對鄭某嚴檢的過程中,并未發現鄭某身上有其它打火機零件,但在對其同行旅客傅某進行檢查時,卻發現傅某身上有火機頭等零件。檢查員將查獲的打火機部件組合在一起正好是一個完整的打火機,隨后兩名旅客被移交機場公安部門處理。
在此,哈爾濱機場提示廣大旅客,根據中國民航局公安局《關于旅客攜帶打火機的相關法律責任告知書》等相關規定:乘客攜帶打火機乘飛機將面臨5000元以下罰款、拘留等行政處罰。
責編:xwxw
免責聲明: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國際空港信息網”的稿件,其版權屬于國際空港信息網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時必須注明:“文章來源:國際空港信息網”。其他均轉載、編譯或摘編自其它媒體,轉載、編譯或摘編的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對其真實性負責。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時必須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來源。文章內容僅供參考,新聞糾錯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