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兵乘機故地重游 攜帶戰爭遺留廢子彈被拒
10月27日晚上19時左右,在廈門高崎國際機場旅檢檢查通道當旅客李某的行李經過X光機檢查時,我們的開機員在圖像中發現有多枚疑似子彈的物品,立刻通知開包員進行行李開檢,在旅客李某的包內發現了一個塑料袋包起來的許多金屬物品,打開一看是已經年久失效了的子彈和子彈殼,這時開包員立即上報值班領導。隨即將旅客的行李物品進行二次過檢,并無發現其它違禁物品,值班領導到達現場后隨即詢問該旅客為什么要攜帶這些物品乘機?旅客解釋他是來廈門這邊旅游,以前是福建軍區某基地的空降兵,在經歷解放戰爭之后在臺灣海峽這邊的廈門服役,剛剛解放初期海峽局勢很不穩定,兩邊經常炮轟對方,所以就有了炮轟金門這一說,王先生此次故地重游也是也是專門去了一趟中國臺灣金門縣,為了紀念在當時戰爭中犧牲的多位戰友,他在許多以前戰爭中遺留下來的碉堡以及坑道中走走,看看他們以前出生入死的地方,沒想到還意外發現撿到了一些當時留下來的彈殼,自己年紀大了,這一次可能是最后一次來廈門這邊了,剛好撿到這些彈殼等想著帶回家去做個紀念,以此來紀念他那些在戰爭中犧牲的英雄戰友們。
鑒于王先生攜帶的子彈個子彈殼都是一些失效的廢子彈,不能對他們構成危害,就沒有將王先生移交給機場公安部門處理,讓王先生將子彈殼交給了送行人員帶回處理。并提醒王先生此類物品是不能攜帶上飛機的,要謹慎處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根據《中國民用航空安全檢查規則》規定,禁止旅客隨身攜帶或者托運槍支彈藥類物品乘機,因執行公務需要帶此類物品的必須攜帶公安部出示的證明和持槍證,并提前做好申報,才可在安檢時順利通過。
在此,廈門安檢部門提醒廣大旅客,不要攜帶違禁物品乘機,以免耽誤您的行程。旅客在乘坐飛機時,槍支、軍用或警用械具類(含主要部件)及其仿制品;爆炸物品類及其仿制品;易燃、易爆物品;毒害品;腐蝕性物品;放射性物品;管制刀具;強磁化、有強烈刺激性氣味等危害飛行安全的物品以及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禁止攜帶、運輸的物品禁止旅客隨身攜帶或者托運.
責編:xwxw
免責聲明: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國際空港信息網”的稿件,其版權屬于國際空港信息網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時必須注明:“文章來源:國際空港信息網”。其他均轉載、編譯或摘編自其它媒體,轉載、編譯或摘編的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對其真實性負責。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時必須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來源。文章內容僅供參考,新聞糾錯 airportsnew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