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反恐之力打擊“詐彈”惡行
繼今年5月國內多家航空公司共16架次航班遭遇虛假炸彈信息威脅之后,時隔半年,新一波“詐彈”鬧劇再度給我國航空安全帶來了沖擊。盡管最終只是虛驚一場,但因虛假信息引發的天上地下的混亂還是讓整個社會心有余悸。
近年來,“詐彈”事件屢有發生,這些造謠者在給航空公司帶來巨大經濟損失的同時,也讓本就因航班晚點以及服務質量不高而日益緊張的乘客與航空公司關系壓力倍增。更嚴重的是,“詐彈”給乘客內心帶來的沖擊會造成公眾在心理上缺乏安全感,從而有可能使社會穩定付出更多隱性的代價。
面對頻發的“詐彈”案,社會輿論在譴責肇事者時,大都將其行為定性為擾亂公共秩序。事實上,從國家安全的角度來看,他們的行為更確切地說應當是恐怖行為。相對于近些年“三股勢力”利用恐怖活動給國內民眾造成的看得見的傷害,這些出于各種目的擾亂航空秩序的人,給民眾帶來的是心理上的恐怖襲擊,性質同樣惡劣。盡管到目前為止尚未發生實質性的破壞,但這種“狼來了”式的行為,會給那些藏在暗處、時刻覬覦著國家安全、社會安定的恐怖分子以可乘之機。
目前,用法律手段打擊“詐彈”威脅已成為國內社會的廣泛共識。早在今年5月,公安部就曾發出《關于依法嚴厲打擊編造虛假恐怖信息威脅民航飛行安全犯罪活動的通知》,強調應給予這種行為從重從快的打擊;《刑法》也規定對于惡意編造傳播虛假恐怖信息行為應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最高可判處15年有期徒刑。但無論是與歐美國家相關法律相比,還是從此前對多名肇事者的刑罰來看,國內法律從制定到實踐明顯力度過輕。懲罰無力使犯罪成本過低,從而導致更多的人為一泄私憤,將民航客機作為隨意擺布的目標。
在加大司法打擊力度的同時,也應注意到,在這些拿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開玩笑的肇事者背后,是近些年彌漫在國內社會中的焦躁情緒以及傳統道德倫理的缺失。在這種氛圍下,公眾利益幾乎已毫無神圣感可言,成為了許多人肆意綁架凌辱的目標,一旦遭受挫折,心理脆弱畸形的人就會置公眾利益于不顧,一味地通過報復社會尋求心理慰藉。膽小者會對110、120這些社會公共服務機構不厭其煩地進行騷擾,膽大的則會對民航、鐵路運輸等事關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的要害部門下手。
如何從社會層面斬斷這些伸向無辜者的罪惡之手,已成為了當前國內社會升級所面臨的關鍵問題之一。與加快完善法律法規、加大依法處置力度相比,社會良性氛圍的形成是一個長期的過程。這不僅需要從頂層設計入手為社會發展找到正確的道路,為樹立更為健康的社會價值觀指明方向,更需要全社會盡快重拾傳統美德,更多思考人與社會的關系。只有越來越多的人在心中豎起維護公眾利益、承擔社會責任的堅實屏障,國家的發展、社會的安定、人民的幸福才能得到真正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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