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乘飛機電動輪椅被攔 質疑濟南機場安檢
1歲時患小兒麻痹致殘不能站立的江蘇人尹小星,只能坐由兩塊鋰電池驅動的四輪電動輪椅代步。雖然兩塊鋰電池的額定能量值超過160Wh,乘機時屬禁帶品,但作為殘疾人,以前均能順利通過安檢乘機。11日下午,在濟南機場乘機的尹小星,卻因為兩塊鋰電池被安檢拒絕,人盡管飛走了,電池卻留在了濟南。
當事人質疑
為何對殘疾人設置人為障礙?
2009年,中國民用航空局運輸司以管理文件形式頒布了《殘疾人航空運輸辦法(試行)》,從購票和乘機選座等很多方面切實保護了殘疾人在航空運輸過程中的合法權益,但一些細節方面的因素并沒有完全覆蓋,很多時候殘疾人的出行都是通過與航空公司和機場的協定來處理。“作為一個殘疾人,我只希望社會能夠給予最起碼的尊重和方便,為什么要設置一些人為的障礙?”尹小星質疑,自己在全國其他機場通行時,都能夠順利通過安檢,為什么濟南機場卻不行?“殘疾人這個群體,本身出門就不容易。在不影響安全的前提下,希望可以提供一些方便。”
當事人
曾兩次過濟南機場安檢這次卻遭到拒絕
“我輪椅上的鋰電池雖然超標,但特殊情況特殊對待,在其他機場通行都行,怎么這次在濟南就卡住了?”12日,人已在珠海但輪椅上的電池卻被留在濟南的尹小星說,他常坐飛機,在國內其他機場,只要航空公司同意,機場安檢會允許他把電池用絕緣袋包好,帶上飛機。“我2012年也從濟南機場走過兩次,都經過協商把電池帶上了飛機,這次為什么被拒絕了?”尹小星很無奈。為確保出行,尹小星提前兩天跟所要乘坐的某航空公司工作人員溝通,對方同意為身體特殊的自己行個方便,允許把電池帶上飛機。
11日,15:30乘機的尹小星為了萬無一失,出發當天仍提前5個小時到達濟南遙墻國際機場。原本以為能順利登機,在過安檢時原本已通過安檢,卻因為電池超標,又被叫出了安檢。“我的輪椅離不開電池,我商量帶一塊走也被拒絕了。”沒辦法,尹小星只能把電池留在了濟南一個朋友處,帶著沒有電池的輪椅到了珠海。由于輪椅上的電池是定做的,沒有了電池的輪椅需要很大的力氣才能推動,尹小星只能找朋友推著他走,“殘疾人出行為什么這么難,他們有必要設置這些人為障礙嗎?”尹小星不解。
濟南機場
一切按規章制度辦事所有旅客必須遵守
根據國際民航組織的《危險物品安全航空運輸技術細則》規定,旅客或機組成員為個人自用內含鋰或鋰離子電池芯或電池的便攜式電子裝置應作為手提行李攜帶登機,并且鋰離子電池的額定能量值超過160Wh的鋰電池嚴禁攜帶。
對必須攜帶輪椅出行的殘疾人,機場方面能否“網開一面”呢?隨后,記者致電濟南遙墻國際機場客服電話,工號為112號的客服人員表示,機場提供免費輪椅服務,殘疾旅客使用是免費的,但是在出行上,所有的旅客都必須遵守規章制度,殘疾人不能享受特殊待遇。
對于尹小星表示的自己2012年曾兩次通過濟南機場出行,均把電池帶上飛機的說法,客服人員表示自己對于之前的事情并不清楚,“我們一直是按照規定操作,對于其他機場的行為我們也限制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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