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機票行程單常“縮水” 律師:違反合同法
摘要:市民周先生這幾天很郁悶,花900元買的機票,行程單上卻不到800元,這意味著他在報銷時必須自己補上差價。記者調查發現,這并不是個例,消費者在網購機票時,需要當心行程單票價縮水陷阱。 市民周先生這幾天很郁悶,花900元買的機票,行程單上卻不到800元,這意味著他在報銷時必須自己補上差價。記者調查發現,這并不是個例,消費者在網購機票時,需要當心行程單票價縮水陷阱。
周先生出差去廈門,在某大型機票訂購網站上,通過一家成都的代理商購買了由廈門至貴陽的機票,支付金額為930元,但一周后他收到的作為報銷憑證的行程單上,顯示的票價卻不到800元。對于這近150元的差價,代理商表示這是團購票,因為享受特價,所以不能提供全額發票。后經多輪電話交涉,代理商才寄來了差價發票。
記者搜索微博發現,不少網友都曾遭遇過行程單票價縮水的情況,但由于多數是個人出行,沒有報銷需求,便沒有追究。隨后,記者再次通過購票網站,查詢廈門至貴陽的航班信息。網站顯示,共有91個代理商報價,報價范圍在934元至2371元之間。在購買頁面中,記者注意到,不少代理商都標注了一行小字“您所選購的是特價機票,此機票行程單票面價格可能會與實際支付價格不同。”對此,代理商們解釋是因為“出票渠道不同”,票價中可能“包含部分代理費用”,而這部分不在行程單中體現。代理商還表示,旅客在預訂機票時,應該注意頁面上的相關提醒。
如此“免責聲明”是否有效?記者翻閱了相關法規,2004年實行的《民航國內航空運輸價格改革方案》第二十條規定:各航空運輸企業及其銷售代理人銷售機票時,必須按照實收票款金額填開機票,嚴禁虛開票面金額。
記者就行程單縮水問題咨詢貴州聽君律師事務所羅明律師。羅明律師表示,從合同法的角度,消費者支付了多少金額,商家就必須提供等額的發票,包括“特價票”、“團購票”在內的任何說辭都是站不住腳的,提供與實際支付價格不符的行程單屬違規行為,消費者若在網購機票時遇到行程單“縮水”情況,可直接向消費者協會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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